新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 告
(第11号)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爆发期,为巩固前段防控成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控制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室外活动。现公告如下:
1.严禁在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十六)期间组织各类聚集性文娱活动和民俗活动(包括农村送年、闹社火、游百病、文艺演出、观灯游园等),同时禁止举办宗亲集会祭祀、聚餐等各类公共聚餐、聚会活动。
2.所有居民要继续按照2月4日印发的指挥部第8号公告要求,“非必要,不外出”。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必需物资,其他人员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要外出。
3.所有居民必须主动接受并配合各检查站的登记检查、医疗检测,自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不得隐瞒。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要扎堆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
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自觉遵守!
新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公 告
(第11号)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爆发期,为巩固前段防控成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控制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室外活动。现公告如下:
1.严禁在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十六)期间组织各类聚集性文娱活动和民俗活动(包括农村送年、闹社火、游百病、文艺演出、观灯游园等),同时禁止举办宗亲集会祭祀、聚餐等各类公共聚餐、聚会活动。
2.所有居民要继续按照2月4日印发的指挥部第8号公告要求,“非必要,不外出”。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必需物资,其他人员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要外出。
3.所有居民必须主动接受并配合各检查站的登记检查、医疗检测,自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不得隐瞒。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要扎堆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
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自觉遵守!
新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