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因为H.O.T这个商标归属权到现在还没有尘埃落定。 已经不在SM公司了,而且SM公司一位离职人员的手里,具体为什么商标所有权会落在一个自然人的手里,韩国法律我也不清楚,总之,五人要用H.O.T名义去举办任何活动,都需要商标持有者同意或授权才可以,但据我所知,这位商标持有者并不表示出让或授权。 致使正常演出受到阻碍,最终以 High Five Teenager的名义进行的。即使这样演唱会后,这位商标持有者还是把演出方告上了法庭(据我所知被驳回了)。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官方就只进行了拍摄,但没有进行发行,一旦发行进行了盈利,那么侵权就坐实了。 其实,我也有一点不太清楚,当年3人离开后,我记得报道说SM提出永远不允许再以H.O.T的名义进行演唱,但是18年重聚的时候(66节目),几个人也是以H.O.T名义进行的,但SM也并没有说什么,这是怎么回事。 同时,为什么一个偶像组合的商标会在一个自然人手中,这个人也不是理事或董事会成员,为什么会持有商标?不解,有了解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