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
关于加强日租房月租房等管理的通 告
(第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河北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严防疫情流入和交叉感染,就加强日租房等管理,现通告如下: 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经营的日租房、月租房、民宿、家庭旅馆、钟点房等暂停出租;对之前已出租的房屋在承租人解除租赁之前,房主要加强对承租人的监督管理,注意入住人的动向并做好体温检测、消毒防护等工作,登记备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防控。 特此通告。
昌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2020年2月2日
关于加强日租房月租房等管理的通 告
(第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河北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严防疫情流入和交叉感染,就加强日租房等管理,现通告如下: 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经营的日租房、月租房、民宿、家庭旅馆、钟点房等暂停出租;对之前已出租的房屋在承租人解除租赁之前,房主要加强对承租人的监督管理,注意入住人的动向并做好体温检测、消毒防护等工作,登记备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防控。 特此通告。
昌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