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县城区域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的公告
第6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遏制疫情传播扩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决定在县城区实施机动车道路通行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
县城大桥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滨河路以东、G328线以南区域内的所有主次干道。
二、管制时间
2020年2月2日零时开始,每天7:00—22:00施行交通管制(含双休日),结束管制时间另行公告。
三、管制规定
1、在交通管制区域的管制时段内,禁止机动车辆(含三轮车)通行。
2、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医疗物资运输车和基本生活保障供给车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等车辆凭证通行。
3、因公、因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的,由辖区或单位出具证明,负责人签字,报指挥部同意方可通行。
请广大驾乘人员及居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新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关于在县城区域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的公告
第6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遏制疫情传播扩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决定在县城区实施机动车道路通行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
县城大桥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滨河路以东、G328线以南区域内的所有主次干道。
二、管制时间
2020年2月2日零时开始,每天7:00—22:00施行交通管制(含双休日),结束管制时间另行公告。
三、管制规定
1、在交通管制区域的管制时段内,禁止机动车辆(含三轮车)通行。
2、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医疗物资运输车和基本生活保障供给车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等车辆凭证通行。
3、因公、因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的,由辖区或单位出具证明,负责人签字,报指挥部同意方可通行。
请广大驾乘人员及居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新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