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有关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山东将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以更大力度应对处置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重点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防控工作体系。完善各级疫情防控架构,充实加强防控力量,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疫情防控网络。特别是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防控,确保不留死角。全省各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一律停止休假,全部到岗到位、靠前指挥。
二是严防疫情输入。环鲁防控圈全面启动,从1月27日0时起,对所有来自湖北的车辆,一律进行劝返,对不听劝返的一律采取留观措施;省内市际客运班车全部停运;11处环京公安检查站全面启动查控勤务。加强重点场所监控,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口、服务区等重要关口一律设置监测点,详细了解来鲁人员的旅行史、接触史,逐一做好登记,该留观的留观。同时,全力防输出,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严格隔离、管控到位,防止流到外省,特别防止流入北京。
三是严格落地排查。对前期从武汉来鲁人员,对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资料,由各市组织逐一重新排查,确保随访及隔离措施到位。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对辖区内外来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落实网格化管理、“零报告”制度,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清潜在传染源底数,逐级汇总上报。凡是回乡过年人员,要逐人如实向乡村、街道、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凡是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都要进行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凡是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都要逐一进行登记;凡是发现有不适症状的,都要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凡是与疑似和确诊病人有接触的,都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科学分析,合理扩大排查范围。对涉及个人的有关资料信息严格控制使用范围,防止信息泄露。
四是严控疫情扩散。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社会人员横向流动,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已审批的大型活动全部取消,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再审批;景区、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收费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全部停止开放,各类商业培训机构等停止营运。引导群众取消各类饭店聚会、家庭聚会及其他小规模活动,对婚丧嫁娶活动进行延期、简化或以其他方式妥善处理。各地农村集贸市场暂时关闭,各类商场、超市、餐饮场所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顾客聚集,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不举办师生聚集性活动。各种会议尽可能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各地可根据需要依法暂停旅行组团。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调整学校开学时间。返鲁返岗人员自行居家进行医学留观,在家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办公。
五是做好集中收治。严格落实定点救治制度,所有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一律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严格按照诊疗方案实施规范治疗,严格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组织最强有力的医疗力量进行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作用,不断完善诊疗方案,提高救治效果。严格把握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病例严禁提前解除隔离出院或者转至其他科室治疗。强化医护人员保护,合理安排轮班值守,征集周边符合条件的宾馆,为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六是加强消毒隔离。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对公共场所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各留验站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就地留观。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严格按规定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疫情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特定区域的人员,依法实施隔离措施。
七是加强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暂时关闭。及时开展野生动物园、人工繁育场所疾病监测,暂停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展演等活动,并实施封控隔离措施。暂停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确保山东不调入、不调出任何活禽。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市场。

一是健全防控工作体系。完善各级疫情防控架构,充实加强防控力量,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疫情防控网络。特别是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防控,确保不留死角。全省各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一律停止休假,全部到岗到位、靠前指挥。
二是严防疫情输入。环鲁防控圈全面启动,从1月27日0时起,对所有来自湖北的车辆,一律进行劝返,对不听劝返的一律采取留观措施;省内市际客运班车全部停运;11处环京公安检查站全面启动查控勤务。加强重点场所监控,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口、服务区等重要关口一律设置监测点,详细了解来鲁人员的旅行史、接触史,逐一做好登记,该留观的留观。同时,全力防输出,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严格隔离、管控到位,防止流到外省,特别防止流入北京。
三是严格落地排查。对前期从武汉来鲁人员,对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资料,由各市组织逐一重新排查,确保随访及隔离措施到位。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对辖区内外来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落实网格化管理、“零报告”制度,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清潜在传染源底数,逐级汇总上报。凡是回乡过年人员,要逐人如实向乡村、街道、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凡是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都要进行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凡是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都要逐一进行登记;凡是发现有不适症状的,都要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凡是与疑似和确诊病人有接触的,都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科学分析,合理扩大排查范围。对涉及个人的有关资料信息严格控制使用范围,防止信息泄露。
四是严控疫情扩散。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社会人员横向流动,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已审批的大型活动全部取消,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再审批;景区、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收费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全部停止开放,各类商业培训机构等停止营运。引导群众取消各类饭店聚会、家庭聚会及其他小规模活动,对婚丧嫁娶活动进行延期、简化或以其他方式妥善处理。各地农村集贸市场暂时关闭,各类商场、超市、餐饮场所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顾客聚集,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不举办师生聚集性活动。各种会议尽可能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各地可根据需要依法暂停旅行组团。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调整学校开学时间。返鲁返岗人员自行居家进行医学留观,在家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办公。
五是做好集中收治。严格落实定点救治制度,所有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一律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严格按照诊疗方案实施规范治疗,严格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组织最强有力的医疗力量进行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作用,不断完善诊疗方案,提高救治效果。严格把握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病例严禁提前解除隔离出院或者转至其他科室治疗。强化医护人员保护,合理安排轮班值守,征集周边符合条件的宾馆,为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六是加强消毒隔离。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对公共场所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各留验站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就地留观。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严格按规定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疫情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特定区域的人员,依法实施隔离措施。
七是加强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暂时关闭。及时开展野生动物园、人工繁育场所疾病监测,暂停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展演等活动,并实施封控隔离措施。暂停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确保山东不调入、不调出任何活禽。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