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
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同时要保障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在规范办学的同时,把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培育合格学生上来。
要进一步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中小学校除按照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要求在双休日及晚上安排少量值班教师以外,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严禁以“自愿”、“集中备课”、“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坐班。
《通知》强调,进一步规范义务阶段的各类考试,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竞赛及学校自行组织的期中、期末检测以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不得组织周考、月考等任何统一考试。社会考试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更不得强令学生报名参加。主办考试的机构应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得以物质奖励、经费支持等吸引、诱惑学校参与考试组织。各种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成绩作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可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时参考,但不得作为刚性指标量化赋分。
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同时要保障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在规范办学的同时,把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培育合格学生上来。
要进一步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中小学校除按照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要求在双休日及晚上安排少量值班教师以外,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严禁以“自愿”、“集中备课”、“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坐班。
《通知》强调,进一步规范义务阶段的各类考试,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竞赛及学校自行组织的期中、期末检测以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不得组织周考、月考等任何统一考试。社会考试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更不得强令学生报名参加。主办考试的机构应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得以物质奖励、经费支持等吸引、诱惑学校参与考试组织。各种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成绩作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可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时参考,但不得作为刚性指标量化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