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一名始于清代乾隆四十三年 (1778年),以境内凤凰山上的朝阳洞得名。
据民国二十年(1931年)《朝阳县志》载,因城址东邻凤凰山脚下,山彤如青凤昂首展翅对城似鸣状,即取《诗经》大雅篇“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之意,引“凤鸣朝阳”之句而取“朝阳”二字命名。

朝阳地区历史悠久。春秋时期,朝阳地区是山戎、东胡的活动地区。战国时,北部仍是山戎活动区,南部属燕国辽西郡。秦、西汉时期,东部属辽西郡,西部属右北平郡。
东汉时,西部为鲜卑活动区,东部属辽西郡。三国时,西部属东部鲜卑,东部属昌黎郡。西晋时,西部属鲜卑的宇文部,东部属昌黎郡。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属前燕、前秦、后燕、北燕。前、后燕曾建都龙城(朝阳)。

南北朝时,北魏、东魏、北齐设营州,领昌黎、建德二郡。隋置柳城郡。唐置营州。辽属中京大定府,置霸州。兴宗重熙十年(1041年)升兴中府、建州、惠州、榆州、谭州、安德州和川州。金属北京路大定府,设兴中州、利州、川州、建州。元属大宁路。明洪武二十五年至永乐元年(1392年至1403年)置营州后屯卫、营州右屯卫和营州中屯卫,后均入泰宁卫。
清乾隆三年 (1738年)在西部设塔子沟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又在东部设置三座塔厅。乾隆四十三年 (1778年)撤销二厅,分别改为建昌县和朝阳县,均属承德府管辖。
光绪三十年(1904年)升朝阳县为朝阳府。民国二十年 (1931年)属热河省管辖。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热河省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建昌县与喀左合并,置喀喇沁左翼公暑,属热河省管辖;朝阳县改为吐默特右旗,建平县并为喀喇沁右旗,北票县划为吐默特中旗,属锦州省管辖。一九四五年归热河省管辖。一九五五年热河省建制撤销,次年划归辽宁省。一九五九年设立朝阳市。一九六四年撤销朝阳市建制,建立朝阳地区公暑。一九七〇年改为朝阳地区。一九八四年撤销朝阳地区,设立朝阳市(地级)至今。




朝阳地区历史悠久。春秋时期,朝阳地区是山戎、东胡的活动地区。战国时,北部仍是山戎活动区,南部属燕国辽西郡。秦、西汉时期,东部属辽西郡,西部属右北平郡。


南北朝时,北魏、东魏、北齐设营州,领昌黎、建德二郡。隋置柳城郡。唐置营州。辽属中京大定府,置霸州。兴宗重熙十年(1041年)升兴中府、建州、惠州、榆州、谭州、安德州和川州。金属北京路大定府,设兴中州、利州、川州、建州。元属大宁路。明洪武二十五年至永乐元年(1392年至1403年)置营州后屯卫、营州右屯卫和营州中屯卫,后均入泰宁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