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
国家:尼德兰
国库:3500
1.在海外殖民地区推广尼德兰语,同时向殖民地倾销商品,分布秘密警察前往海外殖民地监视海外殖民动向,对殖民地地区有任何优秀才能的人都可以直接加入王国籍贯。(500)
2.要求加强女皇的存在感,让女皇在我国各地巡视并发表演说,积累威望与政治经验。并且慰问工人与农民。(50)
3.成立《低地日报》,客观刊登国外新闻,按照女皇的要求刊登国内新闻,并且要求政府至少控股65%(150)
4.修建从阿姆斯特丹途径布鲁塞尔,到卢森堡的铁路+各大重要城市间的公路,工期为一年。(400)
5.成立皇家勘探局,专门负责我国境内矿物的勘探及组织开采(50)
6.重点扶持企业工厂的发展,成立荷兰工业银行,对有信誉度的资本家给予贷款,还款额度依照信誉度而延伸。(400)
7.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收集农村劳动力,发展轻工业和微型重工业。成立乡村物资局,对农村地区发放资金和设备投入生产工厂创办企业,政府会有额外财政补贴(250)
8.建立尼德兰共同体,将尼德兰殖民地全部纳入共同体中,在女皇荣威之下团结互助。尼德兰会保护大家。
9.加强对军队的统一指挥和管理。成立皇室军部。下设军事局和军事经济局。前者管军队指挥;后者负责军队管理。军事部是最高军事机构。对总参谋部也要做整顿,下设四局,分别负责作战计划的拟定、内务、增援部队、炮兵和弹药等。(200)
10.造2艘战列舰(1000)
国库结余:500
特殊政策:放松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