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定的是九月十八号结婚,五六月份我父母就找朋友把酒店定了,由于某些原因推迟到了正月初八,我很早就去酒店说明情况,酒店人员也表示同意了,而后又因为某些原因婚礼不在这家酒店办了,第二次去说明情,表示不用退还定金,希望能够改成消费金,可以在他那把定金消费掉,经过沟通酒店负责人表示如果我们定的那个厅被租出去的话就可以。因为以前每年过年都在他们这里消费,这期间我没有找他们要任何收据证明,只有九月十八的收据。
现在对方表示不愿意把定金改成消费券,而且拒不承认我有更改过时间,以前跟我沟通的负责人已经离职,并且联系不上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