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但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江葆华刚才的话虽然表面合理,但细想便是破绽百出。
“他不是凶手。”
鹦歌率先打破沉默,顺手拿出她昨晚检验无误的验尸记录。“周小黎的下体确实被人塞入异物,异物如他所说是女性丝袜。但这是凶手在死者死后强行羞辱,周小黎本是处子之身。而他刚才所言,周小黎和钱宇苟且偷情以致逼死江锦。如果真是这样,周小黎绝不可能是处子!”
众人听完鹦歌的分析,神色凝重。韩非沉默片刻淡淡开口:“鹦歌的话很有道理,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不会是凶手,但也肯定认识真正的凶手。否则,他不会那么清楚周小黎尸体的情况。”
“红莲和弄玉还在幼儿园暗访江锦的事情,也许能够有新的发现。江葆华说的重点我们暂且记下,但不能全信。”盗跖难得正经的发表自己的意见。
“或许……这本就是凶手的安排。”墨鸦轻叹一声走到桌旁,戴起手套开始翻找搜寻江葆华的背包。他的直觉告诉他,江葆华和凶手的关系一定非同小可。
老式背包里有个夹层,墨鸦将其划开后,里头的一张名片引起了他的注意。可能因为时间太久的缘故,字迹图案都有些褪色。可墨鸦仍清晰的看出三个字——殡仪馆。
“鹦歌,你看。”
墨鸦把名片递给鹦歌,鹦歌只看一眼就断定,这与叶珩当天给她的名片一模一样。
韩非在墨鸦上次的工作报告中看到过叶珩这个人,根据名片当即查到他所工作的城区殡仪馆。
“看来,我们有必要去拜访拜访这位绅士。”墨鸦联想到周小黎同事说过的话,周小黎和叶珩之间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他的名片又出现在江葆华的背包里……直觉告诉墨鸦,叶珩有非常重大的嫌疑。
只是当墨鸦和鹦歌到达殡仪馆寻找叶珩时,其他工作人员告诉他,叶珩今日上班早退,去了郊区北山。
北山地处偏僻,却也能算是一块风水宝地。叶珩将车锁在山下,手中怀抱一把新鲜的百合花,一步步往山的高处走去。
路的尽头,豁然开朗。
雨后初晴,但冬日的风景仍是萧索,轻风略过仍会感到微微的刺骨。叶珩仅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却丝毫感觉不到冷似的,径自怀抱着鲜花停下脚步。他的面前,是一座坟墓。
“亲爱的,我来看你了。抱歉,这些日子我有些忙,来晚了你不要怪我。这是你最喜欢的百合花,我的花圃里开的最好看的花。”
叶珩对着墓碑,笑的温柔。新鲜的百合花立于墓碑前。叶珩侧身坐下,背部与墓碑紧紧相靠。
“三年了……笨蛋,你还记得你答应我的事吗?不记得也没关系,我记得就好。你总是糊里糊涂的,我呀,也不指望你这个傻丫头能记得什么。”
叶珩靠着墓碑自言自语,仿佛他的背后是他宠爱的女孩,而不是一块冰冷的石头。
事实上,这也确实是他宠在心尖的女孩儿。
叶珩抬起手轻抚着墓碑上的刻字,来回摩挲,就像他曾经很喜欢轻抚她的脸庞,看她因自己而害羞的模样,那真是他见过最美的画面。
“那两个人已经去见你了,你看到了吗?不过我想,即使在那边碰上,你也不想再见到他们吧。”叶珩慢慢把额头贴到墓碑上,陶醉其中。
镶嵌在墓碑里的照片上,一位身穿浅色百褶裙的清丽女孩,似乎也在望着叶珩,笑靥如花。
“笨蛋,我想你了。你知道吗?你在那边,过得好吗?有没有人像我一样对你好……有没有人会欺负你……三年了……你从来没有找过我,为什么?为什么?”
叶珩声音哽咽,眼圈儿开始泛红。常年握住化妆笔的手指不断抚摸着褪色的照片。
“笨蛋……你说话啊……你不是最喜欢和我说话吗……你还记得我吗……记得我们的过去……”
两滴热泪,“啪嗒”滴落在墓碑之上,顺着刻字的痕迹,缓缓延伸。
“阿珩……”
远处的回音,仿佛是谁在低低的呼唤。
叶珩猛然抬起头,惊喜的凑近灰白照片,“笨蛋,我的笨蛋,你听到我说话了是吗?你听到了是吗?!”
回答叶珩的,只有飒飒的风声。
叶珩笑了,他相信,她能听到。
“笨蛋,你别怕,我会很快来找你的。再等我几天,我会尽快回到你的身边。那时,我会给你画上最美的妆。”
叶珩笑的近乎痴迷,耳畔似乎还萦绕着一句话,他曾经为之付出努力并且收获爱情的一句话。
“阿珩,以后,我会陪你给每一位死者化妆,让他们以最美的模样去往美丽的世界……”
可和他说这句话的女孩,已经先一步去了那个美丽的世界,留给他的,只有刻骨铭心的回忆。
“笨蛋,你一定要等我啊……我会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走……”
泪水模糊了叶珩的双眼,但即使如此,他仍然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支口红,一点一点把墓碑之上最后的几个字描红,就像在为他最爱的女孩上最美丽的唇妆。
“笨蛋,这是你最喜欢的色号,我一直记着。”完成之后,叶珩收拾好东西,临走前恋恋不舍的回望一眼,喃喃自语。
“笨蛋,要等我啊……”
痴人离去,独留孤冢。
那被叶珩描红的字,用正楷镌刻其上!
吾妻,江锦。
但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江葆华刚才的话虽然表面合理,但细想便是破绽百出。
“他不是凶手。”
鹦歌率先打破沉默,顺手拿出她昨晚检验无误的验尸记录。“周小黎的下体确实被人塞入异物,异物如他所说是女性丝袜。但这是凶手在死者死后强行羞辱,周小黎本是处子之身。而他刚才所言,周小黎和钱宇苟且偷情以致逼死江锦。如果真是这样,周小黎绝不可能是处子!”
众人听完鹦歌的分析,神色凝重。韩非沉默片刻淡淡开口:“鹦歌的话很有道理,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不会是凶手,但也肯定认识真正的凶手。否则,他不会那么清楚周小黎尸体的情况。”
“红莲和弄玉还在幼儿园暗访江锦的事情,也许能够有新的发现。江葆华说的重点我们暂且记下,但不能全信。”盗跖难得正经的发表自己的意见。
“或许……这本就是凶手的安排。”墨鸦轻叹一声走到桌旁,戴起手套开始翻找搜寻江葆华的背包。他的直觉告诉他,江葆华和凶手的关系一定非同小可。
老式背包里有个夹层,墨鸦将其划开后,里头的一张名片引起了他的注意。可能因为时间太久的缘故,字迹图案都有些褪色。可墨鸦仍清晰的看出三个字——殡仪馆。
“鹦歌,你看。”
墨鸦把名片递给鹦歌,鹦歌只看一眼就断定,这与叶珩当天给她的名片一模一样。
韩非在墨鸦上次的工作报告中看到过叶珩这个人,根据名片当即查到他所工作的城区殡仪馆。
“看来,我们有必要去拜访拜访这位绅士。”墨鸦联想到周小黎同事说过的话,周小黎和叶珩之间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他的名片又出现在江葆华的背包里……直觉告诉墨鸦,叶珩有非常重大的嫌疑。
只是当墨鸦和鹦歌到达殡仪馆寻找叶珩时,其他工作人员告诉他,叶珩今日上班早退,去了郊区北山。
北山地处偏僻,却也能算是一块风水宝地。叶珩将车锁在山下,手中怀抱一把新鲜的百合花,一步步往山的高处走去。
路的尽头,豁然开朗。
雨后初晴,但冬日的风景仍是萧索,轻风略过仍会感到微微的刺骨。叶珩仅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却丝毫感觉不到冷似的,径自怀抱着鲜花停下脚步。他的面前,是一座坟墓。
“亲爱的,我来看你了。抱歉,这些日子我有些忙,来晚了你不要怪我。这是你最喜欢的百合花,我的花圃里开的最好看的花。”
叶珩对着墓碑,笑的温柔。新鲜的百合花立于墓碑前。叶珩侧身坐下,背部与墓碑紧紧相靠。
“三年了……笨蛋,你还记得你答应我的事吗?不记得也没关系,我记得就好。你总是糊里糊涂的,我呀,也不指望你这个傻丫头能记得什么。”
叶珩靠着墓碑自言自语,仿佛他的背后是他宠爱的女孩,而不是一块冰冷的石头。
事实上,这也确实是他宠在心尖的女孩儿。
叶珩抬起手轻抚着墓碑上的刻字,来回摩挲,就像他曾经很喜欢轻抚她的脸庞,看她因自己而害羞的模样,那真是他见过最美的画面。
“那两个人已经去见你了,你看到了吗?不过我想,即使在那边碰上,你也不想再见到他们吧。”叶珩慢慢把额头贴到墓碑上,陶醉其中。
镶嵌在墓碑里的照片上,一位身穿浅色百褶裙的清丽女孩,似乎也在望着叶珩,笑靥如花。
“笨蛋,我想你了。你知道吗?你在那边,过得好吗?有没有人像我一样对你好……有没有人会欺负你……三年了……你从来没有找过我,为什么?为什么?”
叶珩声音哽咽,眼圈儿开始泛红。常年握住化妆笔的手指不断抚摸着褪色的照片。
“笨蛋……你说话啊……你不是最喜欢和我说话吗……你还记得我吗……记得我们的过去……”
两滴热泪,“啪嗒”滴落在墓碑之上,顺着刻字的痕迹,缓缓延伸。
“阿珩……”
远处的回音,仿佛是谁在低低的呼唤。
叶珩猛然抬起头,惊喜的凑近灰白照片,“笨蛋,我的笨蛋,你听到我说话了是吗?你听到了是吗?!”
回答叶珩的,只有飒飒的风声。
叶珩笑了,他相信,她能听到。
“笨蛋,你别怕,我会很快来找你的。再等我几天,我会尽快回到你的身边。那时,我会给你画上最美的妆。”
叶珩笑的近乎痴迷,耳畔似乎还萦绕着一句话,他曾经为之付出努力并且收获爱情的一句话。
“阿珩,以后,我会陪你给每一位死者化妆,让他们以最美的模样去往美丽的世界……”
可和他说这句话的女孩,已经先一步去了那个美丽的世界,留给他的,只有刻骨铭心的回忆。
“笨蛋,你一定要等我啊……我会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走……”
泪水模糊了叶珩的双眼,但即使如此,他仍然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支口红,一点一点把墓碑之上最后的几个字描红,就像在为他最爱的女孩上最美丽的唇妆。
“笨蛋,这是你最喜欢的色号,我一直记着。”完成之后,叶珩收拾好东西,临走前恋恋不舍的回望一眼,喃喃自语。
“笨蛋,要等我啊……”
痴人离去,独留孤冢。
那被叶珩描红的字,用正楷镌刻其上!
吾妻,江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