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能叫“难以确定”吗?傻子都认得出来是李小龙!!!
就算上面那幅真功夫的“(前)招牌图”算“难以确定”是李小龙的话,那么下面这张就百分百可以确定是妥妥的侵权!!!这是1973年李小龙主演、香港嘉禾影业公司、美国华纳兄弟影业公司合拍的电影《龙争虎斗》中李小龙在打斗时形象——无论是赤膊、眼神、手部动作、手里所持的长棍都一模一样——只要用心仔细对一对原电影的镜头就会清楚。如此真功夫可不仅仅是侵了李香凝、琳达两位女士代表的“李小龙公司”他们的版权,还侵了嘉禾影业公司(现已被橙天娱乐收购)、美国华纳兄弟影业公司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