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今天好不舒服,陪女朋友去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劳动监察中队,与她同事一起填写了张纸表,下午等待到快四点,劳动监察中队的人来了两个,一开始我陪女朋友去劳动办的时候,也述说了诉求,就是她们超市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了,就是十月份与十一月份的,还没有发,她们超市里的人全部都是欠薪,就是希望劳动办的人,能够帮她们两个要回工资,因为她们超市两个月没有发工资,十二月份,因为供应商的货款没有结,供应商不提供货给她们超市了,所以她们超市十二月2号就关店了,大部分员工放假,说好的十号发十月份的工资,又拖欠工资到十七号,又最后又说过两天,实在是没有耐心,所以找劳动办的人来,结果一去超市,劳动办的人就和稀泥,根本就是偏向老板,本来就是超市老板已经答应,我女朋友她们两个可以不用来上班了,结果劳动办的人一来就问老板,这两个人是离职了吗?老板就狡猾的说没有,然后又问我女朋友她们有没有辞工书,我女友她说没有,我女友说不让辞工,另外一个女孩子说辞工了,老板说没有批她的辞工,所以现在就造成的是每个月本来约定好的20号发工资,结果一拖直接拖到十二月23号还么有发工资,后来我顶了一句老板,我说你们还不是不让她辞工,看她老实,然后劳动办的就说我在激化矛盾,后来我又说不是说按照劳动法,如果两个月不发工资,员工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吗?然后劳动办的头与老板异口同声的说,这个你可以去申请仲裁啊,老板火了,说我,你是谁?你不是我的员工,你给我出去,我一肚子火,后来经过劳动办的人不经过我们同意(主要是看我女朋友两个妹纸老实),就说那今天你们两个写个辞工书,老板要批准,一个月辞工到期,工资十月份的要发,我就急了,我说不是两个月的一起发吗?每个月按规定20号发,那么这个月23号了,可以发两个月的工资啊,劳动办的人,(明显偏袒老板)说你出去,我直接不鸟他,我也知道这次叫劳动监察中队的人来,根本就没有什么用了,后来劳动办的人说十月份的工资一定要发,然后老板说三天后发,十一月份元月5号发,然后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先回去,女朋友月底超市开业还要去上班,工资十月份的三天后发(其实我知道这个工资真的是很难拿了),十一月份元月五号发(我怀疑到时候工资一拖二拖女朋友的工资,今年就拿不到了,女朋友家里有个读大学的妹妹,两个读高中的弟弟),感觉劳动办的人明显就是偏袒超市老板,本来以为再深圳这个一线城市,劳动监察部门会比较重视恶意欠薪的行为,没想到也是不作为[/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