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巢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受贿罪案件,巢湖市纪委监委组织70余名干部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以案为鉴,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底至2019年初,被告人孙某某在任巢湖市苏湾镇副镇长、分管交通和美丽乡村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孙某某放松党性修养,丧失理想信念,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与被管理者进行权钱交易,构成职务犯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底至2019年初,被告人孙某某在任巢湖市苏湾镇副镇长、分管交通和美丽乡村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孙某某放松党性修养,丧失理想信念,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与被管理者进行权钱交易,构成职务犯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