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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懂房产的律师么,能帮答下疑么?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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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十月份买的房子,先交的首付,首付交了30%,房子写的是我媳妇的名字,但是我媳妇没工作没流水,所以现在银行的贷款下不来,之前买房的时候售楼处的人说的肯定能下来,我才准备买的,现在买卖合同也签了,但是贷款下不来,我想退房这种能实现么,我之前也没仔细的看那个合同,刚才仔细的看了下合同签的如果是我这方因为个人原因违约的话需要给开发商全部房款的20%的违约金,这是合理的么


IP属地:内蒙古1楼2019-12-17 17:09回复
    这种一般来说是属于自己违约。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12-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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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产生违约金。除非你有证据说售楼人员打包票贷款没问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12-18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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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看下合同吧。最高有个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故此,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首付款。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12-1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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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做了一个类似的案子,私聊吧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12-1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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