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想咨询一件事
学校教务处发布了如图一所示公告 明确通知学生可购买1月7日的车/机票回家 绝大多数同学都已经在得知公告当日购买了票 可是今天学校教务处又突然发布如图二所示的更改放假日期的公告 这直接导致了大多同学需要花钱改签 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我想问这件事情学校教务处有没有责任?如果诉讼该不该对学生进行补偿?
学校教务处发布了如图一所示公告 明确通知学生可购买1月7日的车/机票回家 绝大多数同学都已经在得知公告当日购买了票 可是今天学校教务处又突然发布如图二所示的更改放假日期的公告 这直接导致了大多同学需要花钱改签 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我想问这件事情学校教务处有没有责任?如果诉讼该不该对学生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