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河北省的各个市、县、区、乡、镇、村都在按照上级的指示,强力推广清洁型煤,目的和出发点都是毋庸置疑的,就是想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改善空气质量。但是,近期有媒体就爆出了清洁煤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河北多地出现烧清洁煤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老百姓按照要求买清洁煤、烧清洁煤,但是中毒死亡后却是无人担责。再就是煤的质量监管是大问题,成安县道东堡乡多数村民按照要求,到指定的北乡义煤场拉煤,拉回的煤不好好燃烧还像放鞭炮一样在炉子里炸,无奈只能再拉上煤到煤站去换。这种现象不在少数。本人在想,地方政府是否应该加强对清洁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管理,地方政府是否应对清洁煤的质量加强管理,地方政府是否应在推广之前向村民详细说明清洁煤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是否应当防止出现打着政策的幌子而建立黑色利益链条?老百姓太不容易了,政府应该既要重视大气质量的提高,又要确保老百姓过一个温暖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