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企业家希望通过股权激励绑定并激励团队,做大做强企业,但是又害怕控股权丧失,在分股和不分股之间徘徊与纠结。其实现代企业管理中有很多方法可以做到“分股不分权”。
股权最主要包含两种权利:收益权和控制权,如何做到分“钱”而不分“权”呢?
1、有限合伙企业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而是利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再由有限合伙企业来间接持有公司。因此在实务中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用于管理层持股,普通合伙人(GP)可以是创始人大股东,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但是享有有限合伙企业决议的全部表决权,不分配或分配很少的财产权;其他有限合伙人(LP),不享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表决权,但是享受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收益权。
同时,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仅缴纳个人所得税,具有节税效应。
① 公司主体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 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最主要包含两种权利:收益权和控制权,如何做到分“钱”而不分“权”呢?
1、有限合伙企业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而是利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再由有限合伙企业来间接持有公司。因此在实务中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用于管理层持股,普通合伙人(GP)可以是创始人大股东,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但是享有有限合伙企业决议的全部表决权,不分配或分配很少的财产权;其他有限合伙人(LP),不享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表决权,但是享受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收益权。
同时,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仅缴纳个人所得税,具有节税效应。
① 公司主体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 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