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合作形式,跟机构的收入分成是不一样的:
前者有基本的底薪保障+6成左右的广告分成+绩效提成等,但是所有广告代理权由机构指派专人负责,自己是不允许接私单的,一旦被发现,后果很严重。这就像洋葱旗下的几个IP,“七舅爷”“办公室小野”“代古拉K”等等,毕竟是机构花钱花人力先把你捧红了,所以接下来他靠你赚钱,你给他打工;
后者没有底薪保障,但是分成比例会更大一些,人身更自由,毕竟自己已经是流量红人了,自带一定的流量而且机构该给的资本和流量扶持照样给,只是合作关系变成了机构成为你的经纪人,给你打工,一起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