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效液相色谱仪和气相色谱仪发布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效液相色谱仪和气相色谱仪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已经发布。
本次发布的《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和蜂产品中的2191种残留限量和应用要求,基本覆盖了中国常用的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动物和组织主要变化如下:农业公告第235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食用水”和“其他食用动物”等术语;
添加了13种兽医药物和残留限度,如阿维拉霉素;
提高了阿苯达唑等28种兽药的残留限量;
提高了阿莫西林等15种兽药的每日生活津贴;
添加了醋酸等73种兽药,允许用于食用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
对17种兽药的中、英文名称,如乙酰异戊二烯基泰乐菌素进行了修订。
修订了安普霉素等9种兽药的允许日摄入量;
对15种兽药的残留标记进行了修订;
修订了阿维菌素等29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残留限量;
修订了23种兽药(如阿莫西林)的使用。
删除了蝇毒磷的残留限量;
删除了允许在食用动物中使用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6个兽药品种,如氨丙灵;
不再增列违禁药物和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