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是客观层面的问题,所以没有“如果”,只讨论这个结果由谁来承担责任
本案中,“a把b从100楼推下来”,a的主观有故意杀人的直接故意,客观有“推”的实行行为,直接故意犯罪即使没有造成被害人b死亡,a也要对危害行为“推”负责,只有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本案中出现因果关系介入因素“c把b射死”,介入因素要想中断前行为,必须满足2个条件:介入因素是否正常;以及介入因素是否独立导致死亡结果。按逻辑a推b不会导致c把b射死,可知c得出现是异常因素,与前行为没有任何联系;“碰巧把b射死”可知b是被枪打死,而不是被摔死,射击行为独立导致b的死亡结果。综上所述c的出现中断了前行为“推”,射击行为独立对死亡结果负责
综上所述:a主观有故意杀人的直接故意,客观有“推”的实行行为,虽然不用对死亡结果负责,依然要对危害行为负责,成立故杀未遂,量刑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c主观没有杀人的故意(练习过程中碰巧),而且也没有过失(过失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预见到了轻信能够避免),按逻辑c不可能预料到训练场射击过程中天上会掉人下来,所以c造成的死亡结果是意外事件,不应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