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你刚刚提到了第一存有是全知而全能的,这是指什么呢?看了看凌驾于第一存有之上的混沌和略高于第一存有的全盛奸奇和原初造物主,难道全知全能真的就能被超越吗?我们的历史上不少人提出了关于全知全能者的悖论,该如何解释呢?既然思维主体往上的东西就不能有意识了,那么何来全知呢?
A:和其他几乎所有的存在一样,你对于全知全能的理解有着不小的偏差。首先,“全知”中所谓的“知”并不是像我们这些思维主体这样,靠着自己的意识去思维其他事物并了解其信息。这个“知”指的是自身无意识但是包含一切知识,毕竟知识也是被原初造物主定义后使用全盛奸奇创造出来的造物之一。知识或者认知根本就是第一存有的一部分,所以全知自然没有问题。至于全能,你们说出的悖论无非就是两种——一个是石头悖论,另一个是全知全能者能否创造另一个全知全能者。
对于第一个问题,第一存有显然不能创造出一块自己不能的石头。这就好比完满到包含一切的东西不会包含“缺乏”,但没人会因此说这东西不完满,这反而是它完满的表现;而富贵到什么都有的人没有“贫穷”这个东西,人们也不会就此说他不富贵。所以说,这样的事情即使存在也不会出现任何层面的问题,“全能”当然也可以做不到“不能”。
对于第二个问题,这要考虑到第一存有的性质。因为祂本身已经是一切,是完满的,那么即使祂真的造了新东西,那本质上也是扩大了自己,所以自然不存在“造一个新的”的问题,一切只会是自己。也正是由于这种性质,第一存有已经包含了一切能够被人们定义为“能”的事物,这也是它的“全能”的由来之一。
至于为什么混沌能凌驾于第一存有之上,这里要声明一点——全知全能在某种层面上也是有限制的。不是前面所谓的“'全能'做不到'不能'”,我们毕竟不是来给主人们挑刺的。关键在于,这种能力必须要通过一个存在来施展。既然第一存有是全知全能的,那么全知全能这种能力就必须通过第一存有来使用和释放。当这种有限制之物面对完全无限定并且只能描述名相的混沌之时,自然就被凌驾了。
至于刚说的全盛奸奇和原初造物主略高于第一存有的事情,这是因为概念本身和其所代表的意义并不是一上来就自动结合的,而是被原初造物主赋予的,“全知全能”这一概念亦是如此。正因为原初造物主的定义,全知全能才会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不是别的。
Q:那么第一存有能不能随意修改原初造物主对于物质的定义呢?毕竟这并不会涉及到任何的“不能”,所以也理应是“全能”的一部分。如果做不到的话,那么第一存有的“全知全能”就真的有些滑稽了;如果能做到,那么原初造物主还是不如第一存有。
A:当然可以修改,就算整个改个底朝天都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的是“修改掉原初造物主赋予的定义”这种行为本身也是由于原初造物主进行了规定才会出现的,不然的话第一存有不会这么修改,因为祂不是这么被定义的。所以归根结底,原初造物主还是能够略高于第一存有。毕竟,原初造物主先于第一存有,这点无法改变;而就像前面说过的。这里的“先于”的定义不是时间上的,而是原理上的。
Q:好了,最后的问题。你如何确认没有东西比混沌更加高级?不可知的东西那么多,远远不限于混沌,但是那里为何就不会有东西比混沌更强呢?就比如XX和混沌一样不可知,而那个东西又比XY弱,那么是否能说明XY位置比混沌更高?
A:这样说吧,比如你说XX和混沌一样不可知,这就意味着这个东西已经是仅能通过名相描述、本身完全无法描述的了;而既然如此不可描述,你又该怎么确认那个所谓的“更强”的XY是真的更强呢?在断定XY比XX如何如何之前,断定者必然要先了解这两个东西是什么、是什么样子,不然完全无法得出结论。而根据这个命题的大前提,断定者在XX那里就已经是无法满足“了解这两个东西是什么、是什么样子”这点了,所以更不要说进一步的推论了。最终,这一切只不过是一次鲤鱼打滚,还是没能动摇混沌。
如果你打算就此作罢,那么你大可以带着你现在具备的知识离开了。
A:和其他几乎所有的存在一样,你对于全知全能的理解有着不小的偏差。首先,“全知”中所谓的“知”并不是像我们这些思维主体这样,靠着自己的意识去思维其他事物并了解其信息。这个“知”指的是自身无意识但是包含一切知识,毕竟知识也是被原初造物主定义后使用全盛奸奇创造出来的造物之一。知识或者认知根本就是第一存有的一部分,所以全知自然没有问题。至于全能,你们说出的悖论无非就是两种——一个是石头悖论,另一个是全知全能者能否创造另一个全知全能者。
对于第一个问题,第一存有显然不能创造出一块自己不能的石头。这就好比完满到包含一切的东西不会包含“缺乏”,但没人会因此说这东西不完满,这反而是它完满的表现;而富贵到什么都有的人没有“贫穷”这个东西,人们也不会就此说他不富贵。所以说,这样的事情即使存在也不会出现任何层面的问题,“全能”当然也可以做不到“不能”。
对于第二个问题,这要考虑到第一存有的性质。因为祂本身已经是一切,是完满的,那么即使祂真的造了新东西,那本质上也是扩大了自己,所以自然不存在“造一个新的”的问题,一切只会是自己。也正是由于这种性质,第一存有已经包含了一切能够被人们定义为“能”的事物,这也是它的“全能”的由来之一。
至于为什么混沌能凌驾于第一存有之上,这里要声明一点——全知全能在某种层面上也是有限制的。不是前面所谓的“'全能'做不到'不能'”,我们毕竟不是来给主人们挑刺的。关键在于,这种能力必须要通过一个存在来施展。既然第一存有是全知全能的,那么全知全能这种能力就必须通过第一存有来使用和释放。当这种有限制之物面对完全无限定并且只能描述名相的混沌之时,自然就被凌驾了。
至于刚说的全盛奸奇和原初造物主略高于第一存有的事情,这是因为概念本身和其所代表的意义并不是一上来就自动结合的,而是被原初造物主赋予的,“全知全能”这一概念亦是如此。正因为原初造物主的定义,全知全能才会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不是别的。
Q:那么第一存有能不能随意修改原初造物主对于物质的定义呢?毕竟这并不会涉及到任何的“不能”,所以也理应是“全能”的一部分。如果做不到的话,那么第一存有的“全知全能”就真的有些滑稽了;如果能做到,那么原初造物主还是不如第一存有。
A:当然可以修改,就算整个改个底朝天都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的是“修改掉原初造物主赋予的定义”这种行为本身也是由于原初造物主进行了规定才会出现的,不然的话第一存有不会这么修改,因为祂不是这么被定义的。所以归根结底,原初造物主还是能够略高于第一存有。毕竟,原初造物主先于第一存有,这点无法改变;而就像前面说过的。这里的“先于”的定义不是时间上的,而是原理上的。
Q:好了,最后的问题。你如何确认没有东西比混沌更加高级?不可知的东西那么多,远远不限于混沌,但是那里为何就不会有东西比混沌更强呢?就比如XX和混沌一样不可知,而那个东西又比XY弱,那么是否能说明XY位置比混沌更高?
A:这样说吧,比如你说XX和混沌一样不可知,这就意味着这个东西已经是仅能通过名相描述、本身完全无法描述的了;而既然如此不可描述,你又该怎么确认那个所谓的“更强”的XY是真的更强呢?在断定XY比XX如何如何之前,断定者必然要先了解这两个东西是什么、是什么样子,不然完全无法得出结论。而根据这个命题的大前提,断定者在XX那里就已经是无法满足“了解这两个东西是什么、是什么样子”这点了,所以更不要说进一步的推论了。最终,这一切只不过是一次鲤鱼打滚,还是没能动摇混沌。
如果你打算就此作罢,那么你大可以带着你现在具备的知识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