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计生奖扶申报开始了
不清楚的打电话5798250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有关事项的
通 告
为了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及河发 [2007]23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市直行政、事业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将个人生育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结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2月4日至12月20日由单位计生员统一上报市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站(市卫健局801房);逾期不报者,停止发放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二、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年满16周岁的不再进行奖励;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后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子女的人员,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退还;2016年1月1日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三、广大群众可以踊跃监督举报,每举报一例,经查证属实者,依照《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晋人口发[2007]10号)文件有关规定,奖励举报人1000元。 联系电话:0359—5798250举报电话:0359—2316386 河津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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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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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及河发 [2007]23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市直行政、事业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将个人生育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结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2月4日至12月20日由单位计生员统一上报市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站(市卫健局801房);逾期不报者,停止发放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二、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年满16周岁的不再进行奖励;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后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子女的人员,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退还;2016年1月1日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三、广大群众可以踊跃监督举报,每举报一例,经查证属实者,依照《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晋人口发[2007]10号)文件有关规定,奖励举报人1000元。 联系电话:0359—5798250举报电话:0359—2316386 河津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