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创环保科技...吧 关注:7贴子:129
  • 3回复贴,共1
氯离子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11-23 18:03回复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11-23 18:04
    回复
      2025-05-24 18:02:16
      广告
      密度在5以上的金属统称为重金属,如金、银、铜、铅、锌、镍、钴、镉、铬和汞等45种.从环境污染方面所说的重金属,实际上主要是指汞、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也指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如锌、铜、钴、镍、锡等.目前最引起人们注意的是汞、镉、铬等.重金属随废水排出时,即使浓度很小,也可能造成危害.由重金属造成的环境污染称为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水体中的某些重金属可在微生物作用下转化为毒性更强的金属化合物,如汞的甲基化作用就是其中典型例子;
      2) 生物从环境中摄取重金属可以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在较高级生物体内成千万倍地富集起来,然后通过食
      物进入人体,在人体的某些器官中积蓄起来造成慢性中毒,危害人体健康;


      IP属地:河北3楼2019-11-28 07:23
      回复
        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三倍以上可入刑
        现代电镀网4月17日讯:(每日电镀行业最新资讯推送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现代电镀网)
        ◆一、案例聚焦
        张某经工商部门登记成立了个体工商户,但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办电镀镍、铬的车间,购置设备,接单进行电镀生产,同时,又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腐地板收集废水处理系统,车间化学药品跑冒滴漏,以及和电镀件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等混流,接管直接外排至厂外雨水沟。环保部门获得案件线索后,与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废水直排口采样检测,废水中的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近2000倍。
        ◆二、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环评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擅自建设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电镀项目,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环境中,废水中的有害物质——镍,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三倍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公诉机关指控的污染环境罪成立,应当依法惩处,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犯污染环境罪,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处罚金2万元。
        ◆三、专家点评
        这一案件的审判具有一定警示意义,希望借此引起我区电镀行业从业人员的反思。本案是“两高”《解释》自2013年6月19日出台后较为典型的污染环境案件。因各类电镀产品普受人们欢迎,利润空间较大,合法正规电镀企业由于需要处理废水并稳定达标排放,支出的成本较高,而这类私设的电镀小作坊以较低价格拿单,基本不配置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省却处理废水的花费,换来可观非法收入。
        本案提及的镍,是一种重金属(比重大于5),也是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正因为如此,《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其排放标准作出了严格限制。
        2013年6月19日颁布实施的《解释》,强化了对环境的保护,降低了入罪门槛,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作出列举性规定,本案属于《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一,镍属于重金属,是具有严重危害环境的特征的第一类污染物;其二,排污远远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三倍以上,因此,法院做出污染环境罪成立的判决是正确的。
        此外,本案的被告,以其应有的日常生活经验来判断,可能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性,但由于各种原因,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仍抱有这类认识的人应该警醒了。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所有的将自己的私利建立在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的不法行为,都会为国法难容。
        区环保水务局供稿
        龙岗区普法办|龙岗区司法局


        IP属地:河北4楼2019-11-28 07: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