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引导煤化工企业采用分盐结晶技术对高含盐废水处理进行资源化、规范化、标准化、产品化综合利用,解决困扰着煤化工企业废水“近零排放”处理中的杂盐无害化处置问题,加快推进煤化工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组织编制颁布了《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T/CCT 001-2019)、《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T/CCT 002-2019)两项团体标准。该两项团体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关于印发<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等2项团体标准采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煤加协〔2019〕30号),为做好该两项团体标准的具体实施,做好相关产品质量把控及流通管理工作,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原定2019年11月11日在天津召开的“煤化工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培训暨团体标准《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和《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宣贯会(中煤加协〔2019〕40号文件)”,因故调整为2019年12月17日-21日,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煤化工环保专业委员会
北京泛地能源咨询中心
二、时间地点:
时 间:2019年12月17-21日,16日报到。
地 点: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十三大街。
三、日程安排:
间 培训内容 培训老师 备注
16日 学员报到
17日 含盐废水零排放处理中关键技术理论及应用 天津科技大学教授陈侠 8学时
答疑
18日 含盐废水分质结晶难点问题分析 天津科技大学教授王彦飞 8学时
答疑
19日 副产盐资源化途径及对传统盐业影响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盐化综合利用研发中心主任张仂 6学时
答疑
“一线专家”访谈、答疑刘正、魏江波、刘艳梅、陈志斌、江成广、张建飞 2学时
20日 标准理化指标解读和检测方法解析 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赵毅 6学时
答疑
国家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天津科技大学实验室“实操” 2学时
21日 《煤化工副产工业氯化钠》等2项团标解读与采用管理 国家电网研究院李若征 4学时
考试
注:专家授课时间可能有微调,具体以培训现场为准。
四、参加对象
1. 拟采用《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等2项团标单位的系统管理、技术及质量检验人员;
2. 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系统管理、技术及操作人员;
3. 工业园区污水厂运行技术及操作人员;
4. 第三方污水处理运营企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
5. 新建煤化工企业的环保管理人员;
6. 参与结晶分盐的工程公司。
五、颁发证书
为确保效果,本次宣贯辅导会组织参加人员通过自学+集中面授的学习形式,在满足规定的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将由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和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联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结业标准:到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80%,且考试合格)。该证书将作为采用团标单位申请和备案的必要条件之一。
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松
邮 箱:37035639@qq.com
微信手机:13261320962
为引导煤化工企业采用分盐结晶技术对高含盐废水处理进行资源化、规范化、标准化、产品化综合利用,解决困扰着煤化工企业废水“近零排放”处理中的杂盐无害化处置问题,加快推进煤化工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组织编制颁布了《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T/CCT 001-2019)、《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T/CCT 002-2019)两项团体标准。该两项团体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关于印发<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等2项团体标准采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煤加协〔2019〕30号),为做好该两项团体标准的具体实施,做好相关产品质量把控及流通管理工作,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原定2019年11月11日在天津召开的“煤化工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培训暨团体标准《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和《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宣贯会(中煤加协〔2019〕40号文件)”,因故调整为2019年12月17日-21日,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煤化工环保专业委员会
北京泛地能源咨询中心
二、时间地点:
时 间:2019年12月17-21日,16日报到。
地 点: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十三大街。
三、日程安排:
间 培训内容 培训老师 备注
16日 学员报到
17日 含盐废水零排放处理中关键技术理论及应用 天津科技大学教授陈侠 8学时
答疑
18日 含盐废水分质结晶难点问题分析 天津科技大学教授王彦飞 8学时
答疑
19日 副产盐资源化途径及对传统盐业影响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盐化综合利用研发中心主任张仂 6学时
答疑
“一线专家”访谈、答疑刘正、魏江波、刘艳梅、陈志斌、江成广、张建飞 2学时
20日 标准理化指标解读和检测方法解析 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赵毅 6学时
答疑
国家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天津科技大学实验室“实操” 2学时
21日 《煤化工副产工业氯化钠》等2项团标解读与采用管理 国家电网研究院李若征 4学时
考试
注:专家授课时间可能有微调,具体以培训现场为准。
四、参加对象
1. 拟采用《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等2项团标单位的系统管理、技术及质量检验人员;
2. 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系统管理、技术及操作人员;
3. 工业园区污水厂运行技术及操作人员;
4. 第三方污水处理运营企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
5. 新建煤化工企业的环保管理人员;
6. 参与结晶分盐的工程公司。
五、颁发证书
为确保效果,本次宣贯辅导会组织参加人员通过自学+集中面授的学习形式,在满足规定的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将由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和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联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结业标准:到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80%,且考试合格)。该证书将作为采用团标单位申请和备案的必要条件之一。
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松
邮 箱:37035639@qq.com
微信手机:1326132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