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同久:1908年05月27日(农历四月二十八)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搜登站繁荣村李家店。1932年与朱翠花(1910.12.15农历十一月十四~1990.12.8)结婚。婚后落户在永吉搜灯站乡长桥子村,以做家俱为生。1939年起,许同久到哈尔滨仁合工厂做木工。1943年在仁合工厂入股并担任一些管理工作。1949年到长春做木匠短工。1952年3月,许同久被招工到轻工业部第五工程处长春制材厂(后改称东北建筑工程总公司、吉林省建筑工程公司等)。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工人的,许同久以“当家作主人”的热情积极劳动。由于业绩突出,入厂仅仅一年的时间,便被接受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8月)。1955年。东北建筑公司分赴京津地区和边疆地区支援基本建设,许同久被抽调到公司工会做副主席,负责留守家属工作。1966年11月30日病魔无情地夺去了许同久年仅58岁的生命。1991年许同久与朱翠花夫妇合葬于他们共同的家乡——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西山烈士陵园。先后养育成人五个子女:许桂珍、许甫彦、许甫华、许甫志、许甫卓。(华夏许姓110101许甫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