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上2月14日被画上了一个圈。
“情人节和一群大男人过,真是恶啊!”小树对着日历感叹道,不过对于单身的自己,这个情人节其实也没多大的意义。
夹着塑料拖鞋,小树到小阳台上把洗好的队服收起来。黑色的T恤和黑色外套,最显眼的就是白色的标志:“CITYMONKEY”。
现在这个就是他的全部。一个跑酷(Parkour)的团队。
小树看着标志,然后那群人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我们在城市里上窜下跳,像猴子一样,干脆叫城市猴子好啦!!CITYMONKEY!!”那天训练结束,大剩在公园里一拍小树的肩膀爽朗地笑起来。
在喝水的小树差点呛到,“啊,好啊!咳咳,拜托你轻点!背上还有淤青啊!”
那个时候这个队伍还只有几个人,用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一票好兄弟在城市里的某个角落嚣张地跳来跳去。我们是猴子。城市里嚣张的小猴子。
那是他带他训练不久后的事情。
当时的队服是白色的廉价T恤然后用马克笔写上了CITYMONKEY,几次汗渍浸湿以后竟然有了掉色的趋势。
队服历史还没回顾完,小树就开始在床上打哈欠了。
休息对跑酷的人来说也很重要,特别是小树这种每次训练的时候特别卖力的人。
……
自己什么时候迷恋上了狂奔的感觉呢?
喜欢眼中极速甩到后面的风景,喜欢腿的向前都成为一种习惯,喜欢空气被自己带起的快速流动。
又是什么时候迷恋上高处俯瞰、跨越沟壑的呢?
喜欢不同角度的冲击,喜欢半空中的那一刻停留,喜欢什么都阻碍不了自己。
太复杂的不探讨,就说小树骨子里就有爱上Parkour的痕迹吧。
2月13日,又是一个有雾的早晨,小树蹲在大街边等着自己兄弟到齐。
“CITYMONKEY的,速度快点!训练啦!”龙站在旁边冲着远处的跑着人影大喊。
“猴子们又开始新1天的乱窜了。”小树呵呵一笑。他站起来,没站稳的时候肩膀就被一个人的手臂勾住了,撇头就看见豪坏坏地笑,“HI,不介意来探班吧?”
晨曦微光中,两个少年突然十分默契的一起跑起来,冲向同一个石阶。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