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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受贿,毁灭证据,弄虚作假】老百姓维权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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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受贿,毁灭证据,弄虚作假】老百姓维权很难,




蒋桂凤,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人,40余岁, 现任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逮捕科长。
一、蒋桂凤利用职务受贿, 审理案件时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真相,谋取私利。
2010年6月2日22时许,在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官桥村49号唐翠兰租房处,受害人邹学良被唐红梅、唐红艳等人手持菜刀和铁棍、铁锤、铁球等多种凶器殴打,使其当时昏死过去,倒在血泊中,手机被砸碎,现场一片狼藉,导致受害人头顶处两处伤口长达7.8cm,头皮裂伤,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有图为证!
事发后,110报警,警官现场拍照,经调查得知参加犯罪的还有钟锋、潘炳香。受害人认为,主谋唐红梅、唐红艳无故聚众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应依法受到法律的追究,然而几年来一直没有结果,身为军属的受害人多次向桂林市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中央第五巡视组控告,终于在2018年11月8日,桂林市秀峰公安局将刘湖辉、唐军、钟锋三个嫌疑人缉拿归案,拘留30天。没想到的是,唐红艳、唐红梅两人并未被逮捕,反而送60000人民币给蒋桂凤,有视频为证!蒋桂凤受贿之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将唐军、刘湖辉等人无罪释放。主谋唐红梅、唐红艳、潘炳香三个嫌疑人至今还逍遥法外,没有人追究她们的刑事责任。
二、蒋桂凤毁灭证据,欺压受害人
2010年6月15日下午15:00,受害人之子邹赞辉亲自走访甲山派出所实地了解情况,值班民警王建军把详细情况告诉了他,并把现场拍的照放给了他看,只见照片里面,床单被鲜血染红,手机被砸碎,现场一片狼藉,还有菜刀,铁锤、铁棍、铁球、板凳等五种作案工具。
而今蒋桂凤利用职权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将犯罪的照片和视频全部删除,曲解事实,声称只是口头上理论而已,并没有带凶器。
受害人不服,在2019年4月22日16点左右,受害人与蒋桂凤约谈,质问打人者刘湖辉、唐军等人为何不被依法逮捕,可是蒋桂凤非但不讲理,而且态度极为恶劣,有录音为证。
三、蒋桂凤默许嫌疑人对证人打击报复
2019年4月10日21:12,嫌疑人刘湖辉、唐红艳、唐红梅、潘炳香4人去证人唐白玲家敲门欲施加报复,但唐白玲不在家,丈夫蒋金德见势不妙,于是报警。
2019年4月24日16点40,嫌疑人再次去找唐白玲实行报复。多亏了110和小区保安的帮助,暂得人身安全。
虽然两次安然无恙,但对唐白玲的全家老小造成了很大恐惧,并且存在着人身威胁。由于蒋桂凤这把保护伞,犯罪嫌疑人才如此猖狂。有录音录像为证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现诉讼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恳求其对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蒋桂凤立案审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15949386388 邹学良


1楼2019-10-24 01: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