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要更新的内容,恰好可以针对唐僧以及小吧主刚刚发过的新帖子里面的错误认识予以澄清。这部分内容是本帖29楼“旋宫转调”的深入阐述,会更加烧脑,希望吧友阅帖时一定要清空大脑,抛开一切名闻利养、香车宝马之类杂念,专心思考,反复看图,才能不至于被绕晕了。。。至嘱至嘱!
烧脑开始——
我们把29楼那个图表简化一下,只留下常用的五个均调,这样看起来简洁一些:
【表一】五均调旋宫表
本次更新分为七个问题:
一、“黄钟均”是否用的全部是正律?
这个问题需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1、直接以一弦为“宫”来调出“黄钟均”,则五音用的全部是正律。
因为“旋宫转调”是以“宫音”为主的,所以,“黄钟均”以“宫”对应“黄钟”律,依次生五音(同样,五音所对应的律也是依次相生),那么“黄钟均”五音所对应的“黄钟”、“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其“生序”分别为“★、②、④、①、③”),都没超出“生序”的最后一律“仲吕”的范围,故皆为正律。
【附】直接用一弦为宫调弦方法:
(1)一弦九徽应四弦散音(宫生徵)
(2)四弦散音应二弦十徽(徵生商)
(3)二弦十徽应五弦散音(商生羽)
(4)五弦散音应三弦十徽(羽生角)
调弦结束。
2、由正调“仲吕均”慢三弦转为“黄钟均”的,其实所用五音对应的律全是变律。
我们从表上“均序3”的“仲吕均”可以看出,以三弦为宫,三弦对应的是“仲吕”律,而“仲吕”是正律里“生序”的最后一律,再生则皆为变律,所以“仲吕均”中,除三弦“宫”所对应的“仲吕”是正律外,其他四个音所对应的皆为变律。
现在以此“仲吕均”慢三弦变为“黄钟均”,实际上三弦“宫”所对应的正律“仲吕”已经变成了“变姑洗”作为“黄钟均”的“角”了——凡“慢宫为角”皆为正律“宫”慢为变律“角”;反之,“紧角为宫”皆为变律“角”紧为正律“宫”(只有一个例外,即“黄钟均”再慢一、六弦转为“夷则均”时,是变律仍慢为变律)——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为了后面叙述方便,不妨称之为“紧正慢变”,原理后面再说。如此一来,则由“仲吕均”转调而成的“黄钟均”的五个音所对应的律,已经全部变成变律了。但因为全部正律和全部变律的音与音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变,弹琴并不受影响。
二、由“仲吕均”紧五弦变为“无射均”,“仲吕均”的五弦“角”对应“变南吕”,紧五弦变为“无射均”的“宫”,依据前文所说的“紧正慢变”原则,其对应的律,已经变成正律的“无射”了,所以“无射均”里只有三个变律了——因为原“仲吕均”五弦对应的变律已然“转正”了。
三、“夹钟均”是由已经由“仲吕均”紧五弦的“无射均”再紧二弦(七弦同紧)而得,则“无射均”的二弦“角”对应的“变太簇”又变成了正律“夹钟”作为“夹钟均”的“宫”。所以,“夹钟均”比“无射均”又少了一个变律,变成只有两个变律了,还是因为原“无射均”的二弦所对应的变律“转正”了。
四、“夷则均”却比较特殊。它是由已经由“仲吕均”慢三弦的“黄钟均”再慢一弦(六弦同慢)而成。但“黄钟均”慢一弦后,其一弦对应的律已经由“变黄钟”变成了另一个八度里的“倍变应钟”,作为“夷则均”的“角”。但是这样一来,其一弦已经超出一个八度之外,只得整体往右挪一律(也就是整体音高升高一律),以一弦“角”对应“变黄钟”,而其他四个音则变为正律。这种整体提高绝对音高的做法,在古琴里很常见,只要弦序不变、音与音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变,就可以视为是同一均调。就象29楼那个图表里所示的那样,“大吕均”、“太簇均”虽然整体的绝对音高与“黄钟均”不同,但其弦序和音与音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变,就可以视为同一均调。
五、从用变律最多(四个)的“仲吕均”来看,蔡元定的十八律中,除原有的十二正律以外,只需再加“变黄钟”、“变太簇”、“变林钟”、“变南吕”四个就够了,为何还需要“变姑洗”、“变应钟”两律呢?其实就是用于“仲吕均”慢三弦时,正律“仲吕”慢为“变姑洗”以及“黄钟均”再慢一、六弦时,“变黄钟”慢为“倍变应钟”而设——虽然这两个变律在五个均调互转的过程中各仅用了一次,但也必须要有。
六、前面提到的“紧正慢变”到底是何原理呢?要说清这个问题,还需要一番计算作个铺垫才行。
我们先把十二律相邻两个律之间的律数比算一下,看看有什么规律:
【表二】律间律数比表
(以上律数请参考《传统律学演义》第二回)
我们再将以上结果列为下表:
【表三】律间律数比大小表
(因为有些符号不知道怎么打,只好手写,而且用洒金红纸,喜庆~)
我们把“黄钟均”(因为此均为全正律或全变律,其音与音之间的比例不会发生改变)的五音分别安排到其中(“宫”对应“黄钟”、“商”对应“太簇”、“角”对应“姑洗”、“徵”对应“林钟”、“羽”对应“南吕”)可以发现一个规律,凡中间间隔一律之音(如“宫商”、“商角”、“徵羽”之间),其间的律数比皆是“一大一小”,而中间间隔两律之音(如“角徵”、“羽宫”之间),其间的律数比皆是“一大两小”。
但是,其他四个均调就出现问题了。比如“仲吕均”之“宫”对应“仲吕”,其“商”则对应“林钟”,但“仲吕”到“林钟”之间的律数比,却是“两小”。再比如“夹钟均”的“宫”对应“夹钟”,其“羽”则对应“黄钟”,然“黄钟”到“夹钟”之间却是“两大一小”。。。这到底是什么操作?我们且找个轻松点的帖子歇歇脑子,回头再说~
我看了“伯邑烤串”那个艾特唐僧的帖子,说他魔怔了。。。我笑的。
好了,笑完了继续前面的话题。我们以“夹钟均”为例,分析一下究竟哪儿“出了问题”:
“夹钟均”一弦“羽”对应“黄钟”,二弦“宫”对应“夹钟”,其间律数比是“两大一小”。因为“黄钟”与“大吕”之律数比为“大”,但看【表一】中的“黄钟”用的是变律,我们算一下“变黄钟”和正律“大吕”之间的律数比(变黄钟数/大吕数):174762.667/165888≈1.0535——是不是变成“小”了?这样“羽”、“宫”之间(亦即“变黄钟”、“夹钟”之间)的律数比就成了“一大两小”。
本均调的三弦“商”对应“仲吕”,四弦“角”对应“林钟”,这两者之间间隔“两小”;而“角”对应的“林钟”与“徵”对应的“无射”之间间隔“两大一小”。但看【表一】中的“林钟”用的是变律,我们分别计算一下“蕤宾”与“变林钟”、“变林钟”与“夷则”律数比:“蕤宾”/“变林钟”:124416/116508.445≈1.0679;“变林钟”/“夷则”:116508.445/110592≈1.0535——是不是“仲吕”与“变林钟”之间的律数比变成了“一大一小”、“变林钟”与“无射”之间变成了“一大两小”?
此处仅以“夹钟均”为例,其他均调大家不妨自己计算一下,看此前所得结论是否全部成立。
七、前面还提到其他均调“旋宫转调”时皆符合“紧正慢变”的原则,唯独“夷则均”是个例外,这又是何故?
我们且看【表一】:“黄钟均”(因为在第一个问题中我们知道,“黄钟均”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以一弦为宫(对应正律“黄钟”)而生其他弦,则所得五音皆为正律;一种是从“仲吕均”慢三弦转调而成,则所得五音皆为变律——此处以前一种情况进行分析)一弦为正律“黄钟”,慢一弦(六弦同慢),变为同样是正律的“倍应钟”。为何此处仍为正律呢?我们看【表三】可知,此时的一弦“角”(律应“倍应钟”)与二弦“徵”(律应“太簇”)之间的律数比本来就是“一大两小”,故“慢宫为角”时,“角”所对应的律不须用变律。也就是说,此时的“夷则均”也是五音皆为正律。然而,前面第四个问题中已经说过,因为“倍应钟”已经超出一个八度之外,所以五音整体提高了一律,变成一弦“角”对应“黄钟”律,二弦“徵”对应“夹钟”律了,但是这样一来,“黄钟”与“夹钟”之间的律数比变成“两大一小”了,只有一弦的“黄钟”改用变律(其余四个音仍用正律),将其与“大吕”之间的律数比由大变小,才能保证“变黄钟”与“夹钟”之间的律数比为“一大两小”。
烧脑结束,欢迎沉默小吧莅临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