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因实施城市规划、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决定实施曹岙村整村拆迁。征收曹岙村除规划保留区之外的全部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含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安置,适用于本方案。
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大溪镇人民政府为曹岙村整村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具体承担区块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市铁路新区管委会全面做好规划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资金等保障及报批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 曹岙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要负责做好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补偿人)的思想工作,包干督促被补偿人按期签订征收协议书并做好搬迁腾空,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条 因实施城市规划、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决定实施曹岙村整村拆迁。征收曹岙村除规划保留区之外的全部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含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安置,适用于本方案。
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大溪镇人民政府为曹岙村整村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具体承担区块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市铁路新区管委会全面做好规划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资金等保障及报批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 曹岙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要负责做好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补偿人)的思想工作,包干督促被补偿人按期签订征收协议书并做好搬迁腾空,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