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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开一个记录贴,不知道怎么回事,上个帖子被删了,这次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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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王阁序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15楼2025-03-2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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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16楼2025-03-23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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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发点原图,改天有时间修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17楼2025-03-23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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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18楼2025-03-23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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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做的各样式的饺子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19楼2025-03-2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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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包的饺子🥟好吃好吃好吃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0楼2025-03-24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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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2块钱的饺子皮能包这么多。昨天我开口就是一斤饺子皮,幸亏听了摊主的建议买了两块的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1楼2025-03-2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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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2楼2025-03-24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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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3楼2025-03-2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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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个突然想起了一本小说内容:地方因自然灾害(好像是水灾)百姓流离失所,太子的做法是从粮商那里低价采购粮食,以借贷的方式分发给受灾民众。我想知道有的人连家都没了,手上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那要通过怎么样的信誉度(或者方式)去贷入粮食呢?就比如现在房子抵押是因为有房子且有价值,大额消费贷是因为有资产或者工作,这些都是可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的。那这些灾民大多数既没有资产又因为灾害今年收成十有八九不行,每家每户该如何去分呢?我可能是把古代和现在混在了一起,待我查一查。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4楼2025-03-26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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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赈灾借贷的背景下,灾民虽然家产尽失、收成无望,但朝廷(或太子代表的官方)仍会通过一套特殊的 **“信用担保+柔性追偿”机制** 来实现粮食借贷的分配。其核心逻辑并非现代商业信贷的“还款能力评估”,而是 **以赈灾为优先、以社会稳定为目的的临时救济**。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 以“人”为抵押:户籍与连坐担保**
                      - **户籍登记制**:
                      古代社会户籍管理严格,灾民虽失去财产,但身份仍记录在册。借贷时以家庭为单位登记户籍(如明代“黄册”),承诺未来偿还。**“人”本身就是还款的担保**——除非逃亡,否则官府可通过基层体系(里甲、保甲)追踪债务。
                      - **连坐互保**:
                      宋代《赈贷令》规定,灾民需“五户或十户联保”,互相监督还款。若一户逃债,其余户需分担(类似“互助小组”),利用熟人社会的道德压力减少违约。
                      2. 以“未来收益”为信用:土地与劳役抵押**
                      - **预支未来收成**:
                      借贷契约中常写明“待田亩复耕,按收成比例偿还”。如清代甘肃旱灾时,官府贷种粮,“约定三年内以所获粮之二成抵债”。即使当年绝收,也可延至后续年份。
                      - **以劳役抵债**:
                      无产者可承诺以工代赈,如参与修堤、筑路等工程,按劳抵偿债务。元代《通制条格》载:“灾民乏食,贷粮一石,需役三日。”
                      3. 柔性追偿:减免与象征性偿还**
                      - **“救急不救穷”原则**:
                      朝廷深知灾民无力偿还,借贷本质是“名义债务”,实际视情况豁免。如唐代《水旱贷粮诏》明确:“若复灾,所贷勿征。”
                      - **政治表态需求**:
                      灾民签字画押的借据(哪怕还不起)是官府“仁政”的证明,而后续是否严追,取决于朝廷财政状况。例如万历年间河南水灾,张居正曾下令“灾民所贷,三成收一,余皆蠲免”
                      4. 分配规则:按户定量,优先生存**
                      - **等级划分**:
                      根据家庭人口和灾情分级放贷。如明代《赈灾条例》规定:“户大口多者贷粟三石,小口半之。”
                      - **实物而非货币**:
                      直接发粮种、口粮(而非银钱),避免挪用或投机。清代方观承《赈纪》记载:“贷粮者,按日给升斗,防转卖渔利。”
                      **5. 粮商合作的背后:政治与利益交换**
                      - **强制征购与补偿**:
                      太子“低价采购”可能隐含行政强制(如汉代“均输法”),粮商被迫服从,但后续可获得免税、盐引(专卖权)等补偿。
                      - **道德绑架**:
                      朝廷宣扬“义商”形象,粮商若抗拒可能被舆论谴责甚至治罪(如清代曾有粮商因囤积被控“妨害救灾”流放)。
                      ---
                      ### **为何灾民愿意借贷?——别无选择**
                      - **高利贷更可怕**:
                      私人高利贷(如“羊羔利”)年息可达100%,而官府借贷常无息或20%以下,灾民两害相权取其轻。
                      - **不借即死**:
                      拒绝借贷意味着无法生存,可能沦为流民或卖身为奴,借贷至少提供喘息之机。
                      ---
                      ### **现代视角的矛盾点**
                      - **非经济逻辑**:
                      这种借贷本质是 **“救济伪装成信贷”**,通过债务形式维护灾民尊严(避免直接施舍的羞辱感),同时让朝廷掌握主动权(可追可免)。
                      - **系统性缺陷**:
                      若灾情连年或官吏腐败,借贷反而成为剥削工具(如明代后期“赈贷”演变为苛税),最终激化矛盾。
                      ---
                      ### **总结答案**
                      古代灾民借贷的“信用”并非基于现实还款能力,而是:
                      1. **户籍身份绑定**(人跑不掉);
                      2. **未来收益预期**(画个大饼);
                      3. **官府柔性执行**(还不还看心情);
                      4. **社会结构压迫**(不借活不下去)。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5楼2025-03-2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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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梦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6楼2025-03-2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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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7楼2025-03-2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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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8楼2025-03-2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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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9楼2025-03-26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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