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想到这个帖子我能坚持一直回复到现在。
说一下我现在的基本情况吧,下村一年半了。19年11月刚下村的时候,因为原单位缺人手,负责了原单位的一些事情,中间也找过分管区领导和单位一把手,还是没能推掉单位的事情,一直负责到现在。也经常参与区里的集中性工作和培训,所以呢,相当于三头跑。这样的后果是,村里和单位都认为我有意推脱他们的工作。甚至区分管领导还批评过我“不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要知道在体制内,这句话是很严重的,差不多说你这个人无组织无纪律。但我也清楚,领导根本不会站在我的角度考虑我三头跑的难处。领导需要这件工作有人做,才不会管文件规定“选调生不负责原单位工作安排”,当然了,制度是不断完善的,我国的宪法还不断的修订呢,何况选调生制度,我也希望选调生制度能进一步完善,帮助我们国家和党选出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