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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vie架构是怎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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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9-09-27 11:12回复
    可变利益实体,英文表述为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来自于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的第46号解释函(“FIN46”),意指投资企业持有具有控制性的利益,但该利益并非来自于多数表决权。根据FIN46的规定,只要符合VIE的标准,财务报表即须合并操作。在过去的US GAAP中,“控制权”的认定往往以投票权为维度(即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50%以上的投票权),但是在该标准下,特殊目的实体由于未达到控制权标准,无法被并表处理,因而成为了人们逃避纳税义务和会计造假的“首选”。尤其是在2001年“安然事件[2](The Enron Incident)”发生之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重启了对“合并财务报表”问题的研究,主题为“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并(Consolidation of 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的FIN46应运而生。同时,会计程序委员会第51号会计研究公报——“合并财务报表”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明确了除投票权之外,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作为是否需要合并报表的考量,最终系统地解决了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并问题。可见,VIE最初是一个财务概念,而非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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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2019-09-2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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