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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蔡的刑法脱口秀# 事实认识错误在主观题考试中的考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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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蔡的刑法脱口秀#
事实认识错误在主观题考试中的考察角度,非常重要的一个话题,昨天早上在哈尔滨录制。(9.16脱口秀转文字版)
大家好,今天我们给大家录制讲解一下事实认识错误在刑法主观题当中会怎么考察?
事实上错误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另一类是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如果在主观题当中没要求大家进行观点展示,我们只需要根据法定符合说来作答就可以。如果让我们进行观点展示,那么需要从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分别作答。当然,要求我们进行观点展示的可能性很大,前提是考察到。这个话题非常重要也非常难,但它是在刑法总则当中,我的个人判断是刑法分则的试题考观点展示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这个话题大家了解即可。因为我相信就算大家没有详细的准备,经过客观题的一轮备考,这个话题就内容来说应该来说是问题不大的。这是第一个话题,让展示再展示,不让展示就根据法定符合说。
第二,在对象错误的情况下,无论是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过程和结论都是一样的。但是在打击错误的情况下,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是不一样。具体来说,根据具体符合说,结论是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结合。根据法定符合说,结论是故意杀人未遂与故意杀人既遂的想象竞合,择一重,择的是故意杀人罪既遂。这是第二。
三,这里有一个非常难的、容易出观点展示的领域,就是因果关系的错误。我们知道因果关系的错误分为三类,一类是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一类是事前故意(结果的推后实现),一类是犯罪构成的提前实行。那么无论是哪一种错误,都会可能出现关键展示。如果不要求观点展示,大家都知道都是故意杀人罪既遂。如果要求观点展示,结论可能就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数罪并罚,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一罪,或者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
我们在这里这几个话题的观点展示,在我的“30个不同学术观点的理论展示”的讲义里面都有,请大家去看一下,这里我就不再详细的展开。
那么,抽象的事实错误考的概率极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我们知道就是三个案例。第一个案例:主观上想盗枪支结果却盗得了一般财物,或者主观上想盗窃一般财物,客观上就盗得了枪支。第二个案例:主观上想侮辱尸体,客观上却奸淫了一个活人。第三个案例:将他人的占有物合情合理的误认为是他人的遗忘物的,成立侵占罪。如果不是合情合理的误认为,将成立盗窃罪。
这个话题,给大家相当于把知识点又过了一遍。观点展示,就算观点展示,我相信大家也应该问题不大。明天我们继续。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9-21 13: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