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或目的性财产。
2、特征。法人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区隔社团与社团成员的人格。若社团具有法人资格,则社团与其成员就是民法上各自独立的人。法人与其成员在三方面各自独立:1、财产独立。2、人格独立。3、责任独立。(就责任独立而言,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法人成员对法人仅负担出资义务,即仅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债务间接承担有限责任)。《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在明揭开斯旨。
1、概念。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或目的性财产。
2、特征。法人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区隔社团与社团成员的人格。若社团具有法人资格,则社团与其成员就是民法上各自独立的人。法人与其成员在三方面各自独立:1、财产独立。2、人格独立。3、责任独立。(就责任独立而言,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法人成员对法人仅负担出资义务,即仅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债务间接承担有限责任)。《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在明揭开斯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