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政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保护伞杨文秀和瓦房店公安局的举报信
一、杨文秀任大连隆成砼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大连昱显砼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以单位法律顾问的身份和单位法人王政磊(2012年4月26日担任法人)2014年6月将单位的印鉴及有关重要手续以签订合同为由,从举报人手里骗取,揽在杨文秀手里,致使举报人单位办理其业务都得到瓦房店法院找杨文秀盖印及取有关手续。(瓦房店法院监控为证)法律顾问杨文秀,公司法人王政磊及王政磊代理律师刘红旗合谋到举报人单位的应收款单位要钱。1,瓦房店回头河工程~大连盛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走100多万砼款(盛懿丹电话:15904110511)2、2014年9月11日举报人向大连中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举报人截留举报人单位享有的大连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20万元债权,被杨文秀利用其身份及法院关系取走此款。(工程的原材料是举报人赊帐的,至今还欠税款,原材料款及工人工资。)
二、杨文秀和王政磊指使高超等人盗取公司财务帐薄(财务赵桂荣告诉举报人帐薄丢失,我报案岭东派出所说内部矛盾回去自己解决)及公司仓库物品200多万元。致使单位无法正常经营。报案无数次,岭东派出所均说内部矛盾便不了了之……因报案次数多,岭东派出所民警恐吓举报人母亲说再报案需交出警费每次500元,警号028844警察说的(举报人母亲问警察贵姓,他让记警号不用问我姓什么,这样我母亲才记得)。举报人及举报人母亲均找过派出所栾所长,无果。(举报人有报案记录明细及证人等人)2019年5月举报人律师到瓦房店公安局调取报案记录,有关搅拌站重要的报案记录备案已消失,只剩些不重要的记录。可见杨文秀及其亲属利用权利保护王政磊。
三、举报人曾向瓦房店经侦报案,经侦找到王政磊又给他放了。还找出一些让老百姓都不相信的理由为其辩护。警官王长海竟向举报人表示“法人刻个萝卜章都好用”,这种毫无法律意识的答复。现问题是举报人持有单位80%的股份追究此事,萝卜章不犯法?,2011年底王政磊没有单任法人萝卜章也好用?2015年12月2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转瓦房店公安局的函及举报信举报到公安部均转到瓦房店公安局。其中有王政磊以一张空头支票76万元骗取举报人现金80万元(有支票及人证)及杨文秀和王政磊合谋骗取举报人钱,车辆和设备(情况说明上金额近千万,王政磊让财务做的情况说明,杨文秀一直让我把情况说明给她送法院,我没给她)等等。至今无果还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举报人多次举报,举报信邮寄到省市各个部门,如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一位女士通知举报人,领导已批示转到公安局,到瓦房店公安局就不了了之。瓦房店公安局刑侦大队田警官说瓦房店古井告杨文秀和王政磊的卷宗很多,但领导说不构成犯罪也没办法!
四、举报人先到瓦房店刑大报案,刑大说到单位所在地报案,举报人就到岗店派出所,岗店派出所说隆成地产不归他们管是福德派出所。举报人向瓦房店福德派出所举报王政磊伪造《2011年5月至2011年末长兴岛搅拌站供给海上郡用砼明细》金额为49819467元骗取强占举报人位于长兴岛搅拌站。鉴定费最初说是公安局交,后来办案人员说局领导不同意,想鉴定得自己交还得写个书面材料自愿交费,最后举报人没办法自己借钱交的鉴定费,鉴定书在瓦房店公安局。之前福德派出所说得请示法制科,现卷宗已调刑大还得请示法制科。事实就摆在这,说不构成犯罪不了了之。伪造明细上的刘欣签名是王政磊之笔迹。刑侦大队说签名无法鉴定。现所有卷宗都在瓦房店公安局刑侦大队,调查期间更为甚者举报人有证人,瓦房店市公安局刑大只给证人打电话问一下,你在瓦房店吗?我有时间再找你。公安局为了保护王政磊证人的笔录都不做呗...
五、长兴岛搅拌站供给谢屯香洲田园城混凝土(长兴岛搅拌站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都是用大连隆成砼业有限公司的手续),近千万让王政磊和杨文秀强占(举报人有证据,王政磊恐吓施工单位不让与我对账)。
综上,正如杨文秀之前所说,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公检法她都有关系(我也不知道是哪位领导),我到哪告都有人保她。官司能拖死我。特此,本人举报以王政磊为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文秀违法、违纪、犯罪的相关事实。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本案,严惩社会毒瘤王政磊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清除党内害群之马杨文秀,为举报人及因其二人勾结遭受迫害的无故百姓伸张正义。
一、杨文秀任大连隆成砼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大连昱显砼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以单位法律顾问的身份和单位法人王政磊(2012年4月26日担任法人)2014年6月将单位的印鉴及有关重要手续以签订合同为由,从举报人手里骗取,揽在杨文秀手里,致使举报人单位办理其业务都得到瓦房店法院找杨文秀盖印及取有关手续。(瓦房店法院监控为证)法律顾问杨文秀,公司法人王政磊及王政磊代理律师刘红旗合谋到举报人单位的应收款单位要钱。1,瓦房店回头河工程~大连盛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走100多万砼款(盛懿丹电话:15904110511)2、2014年9月11日举报人向大连中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举报人截留举报人单位享有的大连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120万元债权,被杨文秀利用其身份及法院关系取走此款。(工程的原材料是举报人赊帐的,至今还欠税款,原材料款及工人工资。)
二、杨文秀和王政磊指使高超等人盗取公司财务帐薄(财务赵桂荣告诉举报人帐薄丢失,我报案岭东派出所说内部矛盾回去自己解决)及公司仓库物品200多万元。致使单位无法正常经营。报案无数次,岭东派出所均说内部矛盾便不了了之……因报案次数多,岭东派出所民警恐吓举报人母亲说再报案需交出警费每次500元,警号028844警察说的(举报人母亲问警察贵姓,他让记警号不用问我姓什么,这样我母亲才记得)。举报人及举报人母亲均找过派出所栾所长,无果。(举报人有报案记录明细及证人等人)2019年5月举报人律师到瓦房店公安局调取报案记录,有关搅拌站重要的报案记录备案已消失,只剩些不重要的记录。可见杨文秀及其亲属利用权利保护王政磊。
三、举报人曾向瓦房店经侦报案,经侦找到王政磊又给他放了。还找出一些让老百姓都不相信的理由为其辩护。警官王长海竟向举报人表示“法人刻个萝卜章都好用”,这种毫无法律意识的答复。现问题是举报人持有单位80%的股份追究此事,萝卜章不犯法?,2011年底王政磊没有单任法人萝卜章也好用?2015年12月2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转瓦房店公安局的函及举报信举报到公安部均转到瓦房店公安局。其中有王政磊以一张空头支票76万元骗取举报人现金80万元(有支票及人证)及杨文秀和王政磊合谋骗取举报人钱,车辆和设备(情况说明上金额近千万,王政磊让财务做的情况说明,杨文秀一直让我把情况说明给她送法院,我没给她)等等。至今无果还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举报人多次举报,举报信邮寄到省市各个部门,如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一位女士通知举报人,领导已批示转到公安局,到瓦房店公安局就不了了之。瓦房店公安局刑侦大队田警官说瓦房店古井告杨文秀和王政磊的卷宗很多,但领导说不构成犯罪也没办法!
四、举报人先到瓦房店刑大报案,刑大说到单位所在地报案,举报人就到岗店派出所,岗店派出所说隆成地产不归他们管是福德派出所。举报人向瓦房店福德派出所举报王政磊伪造《2011年5月至2011年末长兴岛搅拌站供给海上郡用砼明细》金额为49819467元骗取强占举报人位于长兴岛搅拌站。鉴定费最初说是公安局交,后来办案人员说局领导不同意,想鉴定得自己交还得写个书面材料自愿交费,最后举报人没办法自己借钱交的鉴定费,鉴定书在瓦房店公安局。之前福德派出所说得请示法制科,现卷宗已调刑大还得请示法制科。事实就摆在这,说不构成犯罪不了了之。伪造明细上的刘欣签名是王政磊之笔迹。刑侦大队说签名无法鉴定。现所有卷宗都在瓦房店公安局刑侦大队,调查期间更为甚者举报人有证人,瓦房店市公安局刑大只给证人打电话问一下,你在瓦房店吗?我有时间再找你。公安局为了保护王政磊证人的笔录都不做呗...
五、长兴岛搅拌站供给谢屯香洲田园城混凝土(长兴岛搅拌站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都是用大连隆成砼业有限公司的手续),近千万让王政磊和杨文秀强占(举报人有证据,王政磊恐吓施工单位不让与我对账)。
综上,正如杨文秀之前所说,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公检法她都有关系(我也不知道是哪位领导),我到哪告都有人保她。官司能拖死我。特此,本人举报以王政磊为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文秀违法、违纪、犯罪的相关事实。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本案,严惩社会毒瘤王政磊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清除党内害群之马杨文秀,为举报人及因其二人勾结遭受迫害的无故百姓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