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劳伦斯,为什么你叫劳伦斯而不叫汤普森?你现在可像极了一把汤普森呢,就是电影里那些意大利黑手党拿着的家伙,那些人穿着黑西装,开着的也是黑色的轿车,他们停在酒吧门口,打开车门端起芝加哥打印机,一通乱扫,别管死不死人,只要让他的店开不下去就够了,复仇?得了吧,这不是你的故事。
劳伦斯走在大街上,那股气势让来往的人都得给他让路,其实他只是在大街上削着苹果罢了,看着那明晃晃的小折刀是个人都会给他让路的,而且他身上还有一股子酒臭味,邋里邋遢的像个流浪汉,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愿意靠近呢?
劳伦斯就喜欢在宿醉后的早晨逛街,虽然汤普森冲锋枪是他臆想出来的,不过他很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就是恶人,凶狠至极,冷酷无情,你撞了我?我就拿手里的小刀撞回去,让你知道我劳伦斯可不是什么圣人。”他是这么想着,可真有一个小孩子撞进了他怀里。
也不知道这个小孩穿过了几个街角巷尾才那么准确地撞在了劳伦斯身前,气呼呼的小男孩倒在了地上,抬起头看到的是那张远近闻名的痞子劳伦斯的丧脸时大气都不敢出了。
“嘿,小家伙,这么在街上跑可是很危险的啊!”
尽管劳伦斯的声音已经很温和了,可小男孩注意的只有劳伦斯手里的那把小折刀,不过劳伦斯倒也注意到了,再说了,本来危险的就是自己啊,拿着把小折刀走在街上,若撞过来的不是这种半大的小屁孩,而是那些个十四五岁的小流氓指不定会丢个眼睛呢。
这小孩只觉得劳伦斯可怖,一个劲地向后缩。
劳伦斯把折刀收了起来,将右手上被削去一半的苹果递上前:“干嘛那么怕我?来,给你。”
红色的西红柿以一个直线的轨迹在小男孩头上飞过,劳伦斯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酸汁在脸上蔓延开来,看来这家店卖的西红柿都是用了催熟剂的。
等劳伦斯擦去眼皮上的酸水时,那小孩已经被他的大人带走了。
爆开的西红柿落在了地上,青色的种子还留在劳伦斯的头发上,他只能摇摇头,拿起手里的苹果猛啃一口。周围的人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却又离他远远的,那些人的模样倒不是像看到了一个乞丐,而是看到了一只患有狂犬病的赖皮狗。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竟被周围的人这样对待。劳伦斯也反思过,可自己不偷不抢,从来没在大街上打过架,也没找过谁的茬,更不像那些放荡子一天到晚勾引小姑娘,他只是安安分分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是从加入安迪帮开始吗?劳伦斯仔细一想还真有这个可能,可他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指示,没有去收过一次保护费,也没有恐吓过任何人。星期一到星期六也只是在安迪酒吧当当服务员,每个月领着固定的工资,那里的收入还不错,自己也不算是大手大脚,每个月总能存下点钱。可他觉得,自己不过是别人养着的一只替罪羊,总有一天,自己会傻愣愣地走进监狱去。
苹果芯露出了黑色的籽,劳伦斯随手往地下一扔,身子像条泥鳅一般钻进了暗巷里,他喜欢这样的环境,挺配得上自己的,觉得这样幽暗潮湿,滋长着细菌的环境就是自己的栖身之地,有时他也会嘲讽自己——什么时候开始这么自暴自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