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第29款写道: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写得倒是不错,可实际如何呢?
现在全国共同的现象是,无论哪里民间投资一发案,公安就立即去抓人封门,然后就把非法集资和非法集资参与人两顶大帽子往集资人及老百姓头上一扣就完了。致于为百姓追债挽损就不再操心了。这样的办案对老百姓只能是再次伤害,毫无益处。
所谓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参与人不受法律保护等等,这都是1979年制定的刑法第176条的衍生品。这些衍生品与2010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发[2010]13号》文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相抵触,理应修改归于统一。但可惜的是,顶层设计者未改,也未指定哪个部门去改。结果放了个空炮。
这种只说不做的作风十分害人。正因未改,现在地方公安在办案时根本就不理会国务院2010年颁发的《意见》,仍按1979年的旧刑法办事,也为自己不追债寻找歪理借口。这样一来,老百姓就被害惨了。
中央政府关于民间投资政策的顶层设计确实出现了重大失策。正是由于这些失策,就造成了当今浩大的民间投资灾难。
现在全国共同的现象是,无论哪里民间投资一发案,公安就立即去抓人封门,然后就把非法集资和非法集资参与人两顶大帽子往集资人及老百姓头上一扣就完了。致于为百姓追债挽损就不再操心了。这样的办案对老百姓只能是再次伤害,毫无益处。
所谓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参与人不受法律保护等等,这都是1979年制定的刑法第176条的衍生品。这些衍生品与2010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发[2010]13号》文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相抵触,理应修改归于统一。但可惜的是,顶层设计者未改,也未指定哪个部门去改。结果放了个空炮。
这种只说不做的作风十分害人。正因未改,现在地方公安在办案时根本就不理会国务院2010年颁发的《意见》,仍按1979年的旧刑法办事,也为自己不追债寻找歪理借口。这样一来,老百姓就被害惨了。
中央政府关于民间投资政策的顶层设计确实出现了重大失策。正是由于这些失策,就造成了当今浩大的民间投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