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医院
9月1日医保惠民福利再次升级
为了进一步落实“看病不求人”工作,让我市百姓充分享受医改“红利”,缓解“看病难、报销难”问题。鹤岗市人民医院将于9月1日起,实行本市(含绥滨、萝北)医保患者合规住院差额交费制度(即住院患者仅需缴纳医保自付部分预交款,报销部分由医院进行垫付)。
同时,实行合规医药费用出院即时结算服务。此项制度的实施,旨在最大程度缓解因病致贫、低保收入家庭等大病患者就医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强我市百姓就医获得感与幸福感。
特别提醒:
1、 如夜间患者住院,未持社会保障卡无法进行医保登记时。患者需全额缴纳住院费用!(如次日患者到医保登记窗口提供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后,并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时,医院将进行医保病种提额设置)。
2、不予办理此项政策的病种及人员范围(以下原因住院患者需全额交费,出院结算时送至市医保局审核,待医保局审核是否予以报销):
因自然疾病导致的外伤性疾病,如(硬膜下血肿、脑出血、骨折、气胸等);异地安置人员,如(患者异地参保,来我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患者);已参保生育险的职工患者来我院住院进行分娩(其应归生育保险进行报销);城乡居民患者来我院进行分娩(剖腹产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 、 顺产最高支付限额:900元)
3、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病种范围(以下非合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进行医保报销):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仅按医保范围内的病种进行审批报销。非自然因素导致的疾病不纳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如:(外伤骨折、自伤自残、人流手术、美容矫形、镶牙拔牙、药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9月1日医保惠民福利再次升级
为了进一步落实“看病不求人”工作,让我市百姓充分享受医改“红利”,缓解“看病难、报销难”问题。鹤岗市人民医院将于9月1日起,实行本市(含绥滨、萝北)医保患者合规住院差额交费制度(即住院患者仅需缴纳医保自付部分预交款,报销部分由医院进行垫付)。
同时,实行合规医药费用出院即时结算服务。此项制度的实施,旨在最大程度缓解因病致贫、低保收入家庭等大病患者就医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强我市百姓就医获得感与幸福感。
特别提醒:
1、 如夜间患者住院,未持社会保障卡无法进行医保登记时。患者需全额缴纳住院费用!(如次日患者到医保登记窗口提供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后,并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时,医院将进行医保病种提额设置)。
2、不予办理此项政策的病种及人员范围(以下原因住院患者需全额交费,出院结算时送至市医保局审核,待医保局审核是否予以报销):
因自然疾病导致的外伤性疾病,如(硬膜下血肿、脑出血、骨折、气胸等);异地安置人员,如(患者异地参保,来我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患者);已参保生育险的职工患者来我院住院进行分娩(其应归生育保险进行报销);城乡居民患者来我院进行分娩(剖腹产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 、 顺产最高支付限额:900元)
3、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病种范围(以下非合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进行医保报销):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仅按医保范围内的病种进行审批报销。非自然因素导致的疾病不纳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如:(外伤骨折、自伤自残、人流手术、美容矫形、镶牙拔牙、药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