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商环境建设的个人主体
2019年8月3日,我们“沙里淘金财经观察”举办了第六期的开元财富论坛。论坛主题为“洛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就职于政府部门的多名硕、博高端人才和著名企业高管与会,经过深入探讨最终形成的共识是:建设营商环境,需从人文、产业和政务三大系统着手,而三大系统的构建有赖个人、企业和政府这三大主体的共同努力。
今天我们先探讨营商环境中个人主体的素质问题,其他主体在后续文章中再深入探讨。
引言中所提及的见怪不怪的事情,肇始于群体最大、数量最多、影响最广、最难改变的个人主体。我们先通过一些媒体报道,看看更恶性的事例:
事例1:2017年7月,在粮补等款项已到位的情况下,某村贺某等人仍多次蛊惑村民,以未拿到粮补为名,到某企业施工工地以挖路方式阻止项目施工,并向企业索要高额“施工费”,结果致使项目多次停工,损失惨重。
事例2:2017年11月,某市李某伙同30余名打手冲至某景区,以原开发商与现开发商存在经济纠纷为由,对现开发商进行人身攻击,并非法抢占数套房产,导致买房居民难以按期入住,给开发商造成巨大损失。
事例3:2019年5月,某地区村民李某以征地补偿款未到位为由,带人强行进入某建设工地肆意拆除工地设施、任意搭建简易活动房,致使工程停工和财产损失。
显然,这是“刁民”形象:野蛮无理,粗俗无赖。
尽管此类恶人仅在少数,事例也是小概率,但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却是致命的。另外,那些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逆行穿梭的大概率事件,也往往会导致企业家拂袖而去。
这不能不归结到素质问题之上。至此,我们不得不追问:导致个人素质低下的原因究竟几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