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训练的时候其实满脑子都是他,我再也找不到哪一天比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更快乐。我总是想起我们牵着手走在街头的那天深夜,街上人都空了,我们吃了火锅喝了奶茶,跟着导航还是总迷路。我们在街上牵着手听歌,他那个很好看的铜雀耳机里随机播放着各种类型的歌曲。有我们最喜欢的俄剧插曲《rock and roll queen》,他还扯着嗓子在无人的街上喊“他明白他明白”。我们迷路太多次,两公里路生生走了两小时还没到。我扫了共享单车,他在路牙上走。我照顾他,骑得很慢,他步子大,配合的也挺好。我没法形容我看他的那种感觉,好像是我又重新心动了。像我第一次心动那样心动。我对他的爱情保鲜了那么久,就是因为我对他的一见钟情似乎并非一次。像是,一个永远拿不完的、有着各种口味的糖。摸索着,摸索着,拿到一颗好吃的糖果,就开心的不得了。而这快乐永远吃不完。他不像是很多人的爱情里那样,每过一秒就透支了一秒的新鲜感,最终把爱情全部消耗。我承认我并不温柔,我向来以最大声的喧哗来博取瞩目,但我看向他走路的步伐时,只感觉到万千柔情涌来心头。我形容不出那步伐,究竟是好看在何处又是何处吸引我。因为那是我独家的情感,没有语言能形容出的情感。 我说:武骏。 他说:干嘛。 我说:你知道不,你特好看。 他笑着说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