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宣威人陈小二在个旧矿山打工中与老板代文华发生经济纠纷,陈小二约人将老板代文华的汽车砸坏,代文华让工头朱坤银劝说陈小二。结果,朱坤银却约了5名工友将陈小二杀害。
2008年,朱坤银等5名杀人凶手分别被判刑。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中,老板代文华并没有牵扯到杀害工人陈小二的案子中。然而,已尘埃落定的杀人案近日再生波澜。经过多方调查,代文华涉嫌指使杀人被抓。昨天,红河州中院开庭审理代文华指使杀人案。
案件
工头帮老板解决纠纷
邀约5人杀人毁尸
2007年国庆节,个旧老厂派出所的联防人员李达与同事在振兴矿峰子洞三岔路口巡逻时发现一具尸体,头部被硫酸泼过,身上多处被锐器所伤。
此案很快被个旧警方侦破 ,2007年10月11日至13日左右,5名嫌疑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据警方称,陈小二与朱坤银都是宣威市人,2007年7月,在朱坤银的介绍下,陈小二来到代文华手下承包了工程。干了2个月,仅挖矿12吨,陈小二挖出的这点矿不够他向老板预支的5000多元钱。9月21日,陈小二向代文华要工钱不成,双方发生纠纷,陈小二带人砸了代文华的轿车,朱坤银接到代文华的电话来到现场劝架,被陈小二打伤。
在两次报警后,车辆被砸一事没有得到圆满处理。随后,陈小二多次打电话威胁代文华说:“只要你开矿,你就跑不掉。马上打2万元到我账上,不然杀了你。”随后,陈小二向代文华发去了账号。为了了结此事,代文华找到朱坤银,让朱坤银劝说陈小二不要闹事。但由于朱坤银此前曾被陈小二打伤,怀恨在心的他接到老板的电话后,邀约自己的兄弟及其他4人于9月27日晚上8点打电话约见陈小二,让其来拿放在工地的衣服与生活用品。见面后,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朱坤银等人手持事先准备好的刀将陈小二杀害并掩埋在公路旁。29日,朱坤银等人又携带硫酸赶到埋尸地点,对陈小二的遗体实施毁容。
公安局两次侦查
没找到矿老板指使证据
朱坤银被抓后多次向公安及检察机关供述代文华指使杀人。针对这一问题,红河州检察院公诉处两次将案子退给个旧市公安局,要求查明代文华是否存在指使杀人的问题。最终,因为没有证据,公安未对代文华立案侦查。2008年8月29日,杀害陈小二的案子在红河州中院开庭审理。2008年9月28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坤银等5人(1人在逃)分别被处死缓及有期徒刑。
庭审
公诉机关:
矿老板被抓后承认指使杀人
一审判决后,朱坤银等人没有上诉,表示服从判决, 陈小二被杀害一案本应尘埃落定。
谁也没有想到,此案再起波澜。朱坤银家属因与代文华结算劳务报酬时再次发生纠纷,朱坤银的家属控告代文华指使杀人。2009年9月17日,正在家中的代文华与4名亲属被抓,5人随后被个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不久,4名亲属都被放了出来,代文华一直被羁押。
昨天开庭后,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代文华进行起诉。公诉机关称,代文华指使杀人的理由是:朱坤银以及4名工友的证言都能证明杀害陈小二的行为是受代文华指使的。另外还有一份代文华与朱坤银的通话记录,事情发生到朱坤银被抓,总共通话达到28次。而在此之前的20天里,两人从来没有手机通话记录。公诉机关还称,代文华在2009年9月被刑拘后承认自己指使朱坤银把陈小二敲死,代文华知道陈小二被杀后,还帮助朱坤银买了硫酸毁灭证据。
被告代理人:
公安机关存在威胁、诱供
代文华辩称,当时4名亲属全部被刑拘,办案民警对他说只要交代清楚了,家人就没事。为了家人的安全考虑,他就编造说自己指使杀人。代文华的代理人说,公安机关在办案时存在威胁、诱供的说法,这样取得的证据不能作数。代理人还称,朱坤银等人被判刑后,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指证代文华指使杀人。但指使他人杀人,应具备一定利益要件。事后,代文华并没有给朱坤钱财,一系列证据表明代文华没有指使杀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只是事后代文华知道陈小二被杀,帮助朱坤银买了硫酸,最多是犯了毁灭证据罪。
对此,公诉人说:朱坤银等人之所以在2007年事发时间没有交代代文华指使杀人,是因为朱坤银等人的家属当时并没有离开个旧老厂镇,在代的威胁下不敢说出真相。事后,代文华帮助朱坤银等人请了律师,还给了朱坤银等人家属好几千元钱,这就证明代文华有指使的故意。但针对公诉人的说法,代文华的代理人称,请律师是应朱坤银亲属的请求,给朱坤银家属的钱都有借条。
被告家属:
他走上审判席是被人陷害
庭审中,代文华多次强调自己没有指使朱坤银杀人。代文华的家属也表示,代文华走上审判席是被人陷害,他们已上书检察机关与各级政府。同时他们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代文华一定能够得到一个公平的判决。
整个庭审一直到昨天晚上7点,法庭宣布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记者 王宗林(都市时报)
来源: 云南网
2008年,朱坤银等5名杀人凶手分别被判刑。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中,老板代文华并没有牵扯到杀害工人陈小二的案子中。然而,已尘埃落定的杀人案近日再生波澜。经过多方调查,代文华涉嫌指使杀人被抓。昨天,红河州中院开庭审理代文华指使杀人案。
案件
工头帮老板解决纠纷
邀约5人杀人毁尸
2007年国庆节,个旧老厂派出所的联防人员李达与同事在振兴矿峰子洞三岔路口巡逻时发现一具尸体,头部被硫酸泼过,身上多处被锐器所伤。
此案很快被个旧警方侦破 ,2007年10月11日至13日左右,5名嫌疑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据警方称,陈小二与朱坤银都是宣威市人,2007年7月,在朱坤银的介绍下,陈小二来到代文华手下承包了工程。干了2个月,仅挖矿12吨,陈小二挖出的这点矿不够他向老板预支的5000多元钱。9月21日,陈小二向代文华要工钱不成,双方发生纠纷,陈小二带人砸了代文华的轿车,朱坤银接到代文华的电话来到现场劝架,被陈小二打伤。
在两次报警后,车辆被砸一事没有得到圆满处理。随后,陈小二多次打电话威胁代文华说:“只要你开矿,你就跑不掉。马上打2万元到我账上,不然杀了你。”随后,陈小二向代文华发去了账号。为了了结此事,代文华找到朱坤银,让朱坤银劝说陈小二不要闹事。但由于朱坤银此前曾被陈小二打伤,怀恨在心的他接到老板的电话后,邀约自己的兄弟及其他4人于9月27日晚上8点打电话约见陈小二,让其来拿放在工地的衣服与生活用品。见面后,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朱坤银等人手持事先准备好的刀将陈小二杀害并掩埋在公路旁。29日,朱坤银等人又携带硫酸赶到埋尸地点,对陈小二的遗体实施毁容。
公安局两次侦查
没找到矿老板指使证据
朱坤银被抓后多次向公安及检察机关供述代文华指使杀人。针对这一问题,红河州检察院公诉处两次将案子退给个旧市公安局,要求查明代文华是否存在指使杀人的问题。最终,因为没有证据,公安未对代文华立案侦查。2008年8月29日,杀害陈小二的案子在红河州中院开庭审理。2008年9月28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坤银等5人(1人在逃)分别被处死缓及有期徒刑。
庭审
公诉机关:
矿老板被抓后承认指使杀人
一审判决后,朱坤银等人没有上诉,表示服从判决, 陈小二被杀害一案本应尘埃落定。
谁也没有想到,此案再起波澜。朱坤银家属因与代文华结算劳务报酬时再次发生纠纷,朱坤银的家属控告代文华指使杀人。2009年9月17日,正在家中的代文华与4名亲属被抓,5人随后被个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不久,4名亲属都被放了出来,代文华一直被羁押。
昨天开庭后,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代文华进行起诉。公诉机关称,代文华指使杀人的理由是:朱坤银以及4名工友的证言都能证明杀害陈小二的行为是受代文华指使的。另外还有一份代文华与朱坤银的通话记录,事情发生到朱坤银被抓,总共通话达到28次。而在此之前的20天里,两人从来没有手机通话记录。公诉机关还称,代文华在2009年9月被刑拘后承认自己指使朱坤银把陈小二敲死,代文华知道陈小二被杀后,还帮助朱坤银买了硫酸毁灭证据。
被告代理人:
公安机关存在威胁、诱供
代文华辩称,当时4名亲属全部被刑拘,办案民警对他说只要交代清楚了,家人就没事。为了家人的安全考虑,他就编造说自己指使杀人。代文华的代理人说,公安机关在办案时存在威胁、诱供的说法,这样取得的证据不能作数。代理人还称,朱坤银等人被判刑后,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指证代文华指使杀人。但指使他人杀人,应具备一定利益要件。事后,代文华并没有给朱坤钱财,一系列证据表明代文华没有指使杀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只是事后代文华知道陈小二被杀,帮助朱坤银买了硫酸,最多是犯了毁灭证据罪。
对此,公诉人说:朱坤银等人之所以在2007年事发时间没有交代代文华指使杀人,是因为朱坤银等人的家属当时并没有离开个旧老厂镇,在代的威胁下不敢说出真相。事后,代文华帮助朱坤银等人请了律师,还给了朱坤银等人家属好几千元钱,这就证明代文华有指使的故意。但针对公诉人的说法,代文华的代理人称,请律师是应朱坤银亲属的请求,给朱坤银家属的钱都有借条。
被告家属:
他走上审判席是被人陷害
庭审中,代文华多次强调自己没有指使朱坤银杀人。代文华的家属也表示,代文华走上审判席是被人陷害,他们已上书检察机关与各级政府。同时他们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代文华一定能够得到一个公平的判决。
整个庭审一直到昨天晚上7点,法庭宣布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记者 王宗林(都市时报)
来源: 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