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专业具体要求
1.身心原因或特殊困难转专业:
进行申请者,其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的,须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并经学校认定方能通过审核。且申请转入的专业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高考当年我校投放到生源省的与考生科类(文科、理科)对应的相关专业;
(2)申请人的高考总分应不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的学校最低录取分。
2.特长生或创业复学学生转专业:
进行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所列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或得到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等成果,并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业审核、面试认定。
(2)休学创业后复学者,须休学创业期间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休学创业时间达1年及以上,且创业期间营业额达50万及以上(需由学校组织审核、认定);或休学创业复学后,作为团队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休学创业复学后,作为团队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3.成绩优秀学生转专业:
进行申请者,须为一年级学生且课程无“缺考”等标注,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GPA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15%;
(2)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行为学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3。
4.退役士兵转专业:
进行申请者,须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方能通过审核。
5.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
进行申请者,须遵循以下规定:
(1)只能申请转入学校限定的专业(本年度可转入专业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和投资学),并且必须适合申请学生继续学习;
(2)学生获准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后,于下一学年跟随新专业低一年级学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