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上班的一个小媳妇,在她搭上固定舞伴前我们曾经跳过几次舞,每次跳舞她总会对我的舞赞赏有加,希望我能多带她几曲,而我却始终恪守自己的信条,跳几曲就另寻她人,所以我们也没太多交集。
那天,我因广场演出来到另一处公园跳舞。当我正站在边场欣赏别人跳舞时,教育局的这个小媳妇出现在我面前,并邀我带她一曲。我四下看了看并没看见她舞伴在场,于是便和她步入舞场。
跳舞中,她又一次表达对我的感激,说她的探戈是跟我学会的,其实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只知道我们以前跳过,根本没感觉教过她什么。她这样说,我也就打个哈哈算是应酬了。
一曲结束了,她没有离开的意思,于是我们跳起了第二曲。刚开始跳,我便发现她舞伴出现在公园的一颗小树下,并且眼睛直溜溜地向我们这块望着。
不管他,我继续用心跳舞,带舞也更加卖力,心想这曲跳完走人,咱可愿不当那电灯泡。
或许,我这样做舞跳的反而更加好了,眼瞥她那个舞伴原地踌躇着,跺脚着,终于憋不住冲到舞场中对着她大叫:“跳美了吧?跳美了吧?”
见到她们在舞场中吵闹的样子,我留下一句:“你们说吧。”便走出了舞场。
此刻,舞场上跳舞的,舞场边不跳舞的,都在看耍猴似地望着她俩。
那小媳妇吵了一会,甩下她舞伴走到了外边,她舞伴紧跟着也离开了舞场——
哎!跳舞,有舞伴没错,但交到一个好舞伴确很难。就说这个小媳妇吧,那么好的一个工作,却搭了这么一个伴——四十几了,没正经工作,偶尔跟别人跑跑车,还是个原装光棍,一点素质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