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凡幽谷友谊联吧 关注:37贴子:1,261
  • 4回复贴,共1

红颜痴迷醉|花鬓淡影忆|∞|文|《仙剑奇侠传二(瞎写的》、、表54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表54我、、我文笔没有以前那么幼稚了、、最近练出来的。
2L发文、、总共10说、、我今天只写了2说- -


删除|1楼2009-07-31 15:16回复
    第一说 
    “哇哇哇……”一阵婴儿的哭声过后,便是大人们的欢笑声…… 
    “恭喜啊!恭喜啊。梦凝(丹青:安以轩)姑娘,膝下又有一女了!”……梦凝亦是微笑,她那好看的眉毛敲了敲。转头看了看这个女婴,轻言道:“竟然……她是在雪中出生的,那就叫她雪蝶吧……”一旁的圣姑(丹青:范冰冰)却摇摇头,她掐指而算,轻言道:“……恐怕,这孩子会有一次灾难。” 
       话音刚落,人们脸上的微笑变成了恐惧。梦凝轻轻问道:“这……会是何方灾难?”圣姑便是思索了一会儿,意味深长的摇摇头,“天机不可泄露……” 
       此时,一阵夹着尘土的风飘过,便是一声邪恶的笑声……圣姑闭上双眸,淡淡道:“……恐怕、雪蝶要有危险了……” 
       这时,苍穹间飞下一个黑衣人。他轻蔑一笑:“……雪蝶在每次生辰的时候都会经历一场大灾难!哈哈哈哈哈哈!”邪恶的笑声回荡在天边,黑影淡淡消失。 
       然而,在雪蝶每次长大一岁的时候……便是如此,每个生辰,都会经历一场非同凡人能够承受的灾难。雪蝶一点点长大了……她慢慢接受了这个命运。 
       其实,梦凝还有一女,名秋彩蝶。从小就和雪蝶是好朋友,二人形影不离。一直在这个仙灵岛上过着快乐的日子。二人同是新一代女娲后人。但是……谁才能成为真正的女娲后人……这、便是一场考验…… 
       ……渐渐的,雪蝶和彩蝶都十六岁了。女娲族的规定是,每到十六岁的女娲后人,都要去中原走一趟,了解那里的民情。离开南诏国…… 
       “圣姑,雪蝶舍不得您……”雪蝶抱着圣姑,迟迟不肯离去。“妹妹,这是女娲族的规定。不是你我二人能控制得住的。”彩蝶一边抽泣着,一边言语。 
       圣姑抱着雪蝶和彩蝶说道:“我也舍不得你们啊……没关系,过了三百天以后,你们就会回到仙灵岛了。” 
       “嗯。”雪蝶和彩蝶点了点头。随即,两道白光一闪。二人到了中原。 
       “原来,这里就是中原啊?”雪蝶轻轻问道。 
       “看起来很好玩呢。”彩蝶一边玩弄着小花鼓,一边吃着糖葫芦,笑着说道。 
       “姐姐,你看!那边好热闹啊!”雪蝶拉着彩蝶的手,应把她拉到人群间。


    删除|3楼2009-07-31 15:18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2:抢我sf、、sf是留给亦菲的、、


      删除|5楼2009-07-31 15:19
      回复
        第三说 
        秋天的雨滴是完美的,在一个幽静的房间里,一个双眸如秋水般的女孩,静静的望着窗外。窗外下着六月的雨……青涩的雨滴。可是,为什么,一看到雨,就会想起母亲呢?哎! 
        “紫夕,看什么呢?”一个温柔的声音发出,这声音的发出者——正是凌剑风。 
        “没什么”,紫夕浅浅一笑,“剑风,你说。雨,在你心目中,是什么?” 
        “怎么想起来问这个啦?”剑风端来香喷喷的饭菜,放在紫夕面前的桌子上,轻轻划了划紫夕的鼻子。“傻瓜,雨就是雨。” 
        “……算了吧,吃饭。”紫夕只是嫣然一笑,便开始了用餐。 
        …… 
        那天,吃完饭之后,紫夕一个人走在林间的小路上。抬眼望了望天空,总是那么一览无云。“哎!”紫夕叹了口气。“若、母亲能看到就好了……”紫夕低下了她好看的额头。 
        “……你真的想救你的母亲么?”突然间,一个声音发出。紫夕便是惊慌。 
        “你是谁?” 
        “放心吧,小姑娘。我是你的朋友。” 
        紫夕抬眼望了望,除了雨,除了树,除了美丽的蝴蝶,还有……“我,我怎么会看不见你?” 
        “哈哈哈哈哈哈!”便是邪恶的笑声。“……因为,我需要你的帮助。” 
        “……这”紫夕犹豫了一会儿 
        “小姑娘,别怕。我是你的朋友。你真的想救你的母亲吗?” 
        紫夕抬眼望了望,则是一笑,淡淡的说道:“从那天起,每时每刻我都想救娘……”声音渐渐变得弱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又是那邪恶的笑声,这总是使紫夕害怕。“……我可以救你娘。只是,你也要为我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紫夕两眼冒着金光。 
        “……看。”紫夕眼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幕。 
        过了一会儿,黑幕解开了它的神秘面纱。上面,呈现的,便是三百天后发生的事情。紫夕心爱的剑风和另一个女子相恋,眼里,完全没有紫夕。 
        “不……不……”紫夕摆了摆手臂,撕碎了黑幕。 
        “哦?你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真的很爱剑风……我,我不希望……” 
        “小妹妹,你找我真是找对了。”那个声音邪恶的一笑,“你想不想杀掉那个女子?” 
        紫夕犹豫了一会儿,微微颔首。 
        “哈哈哈哈哈哈!”又是那个微笑。 
        “……啊。”紫夕的眼前一两,随即,紫夕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小姑娘,你是第一个被我收复的人。竟然,你叫慕容紫夕,那就赐你名为紫夕妖吧……” 
        “好”,紫夕轻蔑一笑,“听从主人的命令。” 
        “……若你想变成原来的样子。只要你看到剑风,便会。” 
        “紫夕妖明白。” 
        “你的任务,就是杀了秋雪蝶!!” 
        “哼!”紫夕轻哼一声,“遵命!” 
        “现在,回去吧。凌剑风这小子,已经在担心你了。这无价值的爱情……” 
        紫夕妖点了点头,离去。 
        ……


        删除|7楼2009-08-02 21:33
        回复
          第四章
          紫夕轻蔑一笑,走到了凌府。紫光一闪,紫夕变成了原来的紫夕。
          “……剑风。”
          “紫夕,你回来了。我等了你好久,你去了哪里。”
          “我出去走走。”紫夕摇摇头,“只是,总觉得刚才有什么事情发生。但,就是想不到是什么事情。”
          “你回来就好。”剑风仍是微笑。
          ……
          “雪蝶,我感受到。那魔头又在控制我的思想了……”彩蝶摇着头。
          “啊,姐姐。”雪蝶手中的茶杯摔碎了,还没等雪蝶反应过来。彩蝶头发变成了红色。不知为何,出现了一条鞭子。
          “……我的任务是,杀死我面前的这个人。”彩蝶的眼神甚是可怕。
          “姐姐……你控制住自己。”
          “废话少说。我的名字是……彩魔。”话音刚落,彩蝶的鞭子开始抽向雪蝶。
          “……姐姐,你看清楚,我是雪蝶。是你的亲妹妹。”雪蝶哽咽着。忍受着痛楚。
          “雪蝶,雪蝶……”彩蝶呢喃着,眸中充满着淡淡的泪水。煞时,彩蝶的眼神变了。一把利剑出现在彩蝶的手中。一把刺向了雪蝶的心脏。
          “姐姐……”
          “姐姐,姐姐……”彩蝶依然摇着头。
          “杀了她,杀了她。”又是那邪恶的声音。
          “遵命!”彩蝶的眼神变得冷酷。
          “……姐姐。我……”雪蝶脆弱的声音依然坚持着,双手捂着心脏中的鲜血,一步一步艰难的走向门外。
          “啊……”又被刺中了一剑。雪蝶顿时晕过去了。闭上了她的双眸,凄惨的躺在了门外。
          “任务已经完成。”彩蝶轻蔑一笑。顿时,屋内的黑暗转化成了光明。一道光芒闪过。彩蝶又回到了原来。
          “雪蝶,雪蝶,怎么会这样?”彩蝶回头望了望,摔坏的杯子,带着几滴鲜血的桌子,浑身是血的雪蝶。彩蝶顿时摇了摇头。
          “不,不,不……”彩蝶微微闭上了她的双眸。顿时有缓过神来。“先救雪蝶……先救雪蝶……”
          彩蝶抱起雪蝶。放到了床上。呢喃着:“人道渺渺,仙道茫茫。鬼道乐兮,当人生门。仙道贵生,鬼道贵终。”乍时,一道粉光划过。粉光随着彩蝶的双手,划过雪蝶的身躯。
          “雪蝶,雪蝶。你不要吓我。”彩蝶叫着。但,雪蝶依然紧闭着双眸,时时没有声响。
          “对了,凌剑风。他认识雪蝶。他家是医术世家。”
          ……
          剑风伴着敲门声,打开了门。
          “你好。是凌公子吧?”彩蝶一笑。
          “姑娘好。怎么不见雪蝶姑娘呢?”
          “这……”彩蝶沉默了一会儿。
          “姑娘里面请。”
          ……
          彩蝶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剑风一遍。剑风点了点头。“你口口声声说的魔头。是那个顾彦吧?”
          “正是此人。”
          “顾彦他也自有自己的苦衷。他是被世间一切邪恶化成己有的。”
          彩蝶抬头一看。“……还是先救雪蝶要紧吧。”
          剑风亦是点头。
          “公子,随我来便是。”
          ……


          删除|11楼2009-08-03 17: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