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 贪赃枉法 践踏法律 国法难容--关于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庆阳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永辉违法犯罪事实的控告举报事实 1、2012年,被控告人汪永辉用庆阳农场公款给哈尔滨农垦管理局相关领导行贿200万元。2、2018年5月,汪永辉打着黑龙江省庆阳农场扶贫周转资金借款使用合同的幌子,强行截留70户精准扶贫款,平均每户5万元整,共计350万元。3、2012年冬,汪永辉个人没通过正常招标私自购进用煤泥和粉碎的煤干石制成的煤1000吨,是以每吨100元的价格购进(每吨运费200元),运到家每吨费用300元,汪永辉以每吨700-800元强行卖给农场物业公司。4、汪永辉在2018年将农场第五作业区种地用水库,承包给姜涵、孙长青30年,后将水库水全部放干,直接导致庆阳农场职工2019年种地没水,现仅有一点水以养鱼为主,不让老百姓抽水种地。5、汪永辉2017年在第一作业区以农场投资4000万元为名建养猪场,套取国家资金。猪场建成后汪永辉将猪场送给姜涵、孙长清经营。6、2014年春,国家无偿投资1000余万元,对庆阳农场供热锅炉进行改造。汪永辉见有机可乘,自己到宾县在已经解体的锅炉厂购买锅炉,该锅炉无合格证,实际购买价60万元,汪永辉开票据600万元,从中贪占540万元。在安装时,汪永辉不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而是将此工程发包给其朋友姜秀芳(姜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