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主办的“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设研究及试点示范项目”研讨会在深圳会展中心五楼菊花厅召开。100多家幼儿园、教育机构等从事婴幼儿服务工作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2019年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主办的“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设研究及试点示范项目”研讨会在深圳会展中心五楼菊花厅召开。100多家幼儿园、教育机构等从事婴幼儿服务工作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议聚焦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及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如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精神,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立以及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要求试点示范单位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严格遵循相关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第二,加强行业内的交流探讨,大胆尝试,总结试点管理与运营经验,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立;第三,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为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婴幼儿照护事业及托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与会的保育专家从科学养育的核心要素、关键策略以及科学养育促进儿童的早期发展三个方面,强调了生命早期1000天是儿童发育的关键时期,必须遵循婴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发展规律,从婴幼儿的营养、回应性照顾、早期学习、安全保障入手,通过试点窗口提供符合婴幼儿心理和生理发展规律的科学照护服务,保护婴幼儿免受压力和逆境的负面影响,为婴幼儿提供认知发育和心理发育所需的良好外部环境。
与会的业内专家和资深人士,结合自身的行业经验,围绕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及试点示范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畅所欲言。大家认为:当前开展婴幼儿试点示范项目、建立优化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十分迫切,国家重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为托育服务行业提供了大好机遇,作为行业的实践者和从业者,应大胆尝试,主动参与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中来,尽其所能,共同推进托育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立提供实践经验,实现十九大报告中“幼有所育”的目标。
来源:北国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托育机构的场所、设施、人员数量及从业资质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提出建立从业黑名单,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注意到,两份文件中多项规定涉及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
在实现“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安全保障不可忽视。今托管作为儿童托育综合服务平台,采用多项先进的互联网安全技术,平台20000家托育机构已全面布局人工智能监控系统,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托育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大量资本有望涌入托育行业,助力托育市场快速发展。
会议聚焦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及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如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精神,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立以及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要求试点示范单位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严格遵循相关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第二,加强行业内的交流探讨,大胆尝试,总结试点管理与运营经验,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立;第三,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为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婴幼儿照护事业及托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与会的保育专家从科学养育的核心要素、关键策略以及科学养育促进儿童的早期发展三个方面,强调了生命早期1000天是儿童发育的关键时期,必须遵循婴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发展规律,从婴幼儿的营养、回应性照顾、早期学习、安全保障入手,通过试点窗口提供符合婴幼儿心理和生理发展规律的科学照护服务,保护婴幼儿免受压力和逆境的负面影响,为婴幼儿提供认知发育和心理发育所需的良好外部环境。
与会的业内专家和资深人士,结合自身的行业经验,围绕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及试点示范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畅所欲言。大家认为:当前开展婴幼儿试点示范项目、建立优化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十分迫切,国家重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为托育服务行业提供了大好机遇,作为行业的实践者和从业者,应大胆尝试,主动参与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中来,尽其所能,共同推进托育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立提供实践经验,实现十九大报告中“幼有所育”的目标。
来源:北国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托育机构的场所、设施、人员数量及从业资质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提出建立从业黑名单,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注意到,两份文件中多项规定涉及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
在实现“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安全保障不可忽视。今托管作为儿童托育综合服务平台,采用多项先进的互联网安全技术,平台20000家托育机构已全面布局人工智能监控系统,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托育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大量资本有望涌入托育行业,助力托育市场快速发展。
2019年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主办的“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设研究及试点示范项目”研讨会在深圳会展中心五楼菊花厅召开。100多家幼儿园、教育机构等从事婴幼儿服务工作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议聚焦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及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如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精神,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立以及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要求试点示范单位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严格遵循相关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第二,加强行业内的交流探讨,大胆尝试,总结试点管理与运营经验,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立;第三,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为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婴幼儿照护事业及托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与会的保育专家从科学养育的核心要素、关键策略以及科学养育促进儿童的早期发展三个方面,强调了生命早期1000天是儿童发育的关键时期,必须遵循婴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发展规律,从婴幼儿的营养、回应性照顾、早期学习、安全保障入手,通过试点窗口提供符合婴幼儿心理和生理发展规律的科学照护服务,保护婴幼儿免受压力和逆境的负面影响,为婴幼儿提供认知发育和心理发育所需的良好外部环境。
与会的业内专家和资深人士,结合自身的行业经验,围绕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及试点示范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畅所欲言。大家认为:当前开展婴幼儿试点示范项目、建立优化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十分迫切,国家重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为托育服务行业提供了大好机遇,作为行业的实践者和从业者,应大胆尝试,主动参与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中来,尽其所能,共同推进托育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立提供实践经验,实现十九大报告中“幼有所育”的目标。
来源:北国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托育机构的场所、设施、人员数量及从业资质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提出建立从业黑名单,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注意到,两份文件中多项规定涉及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
在实现“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安全保障不可忽视。今托管作为儿童托育综合服务平台,采用多项先进的互联网安全技术,平台20000家托育机构已全面布局人工智能监控系统,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托育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大量资本有望涌入托育行业,助力托育市场快速发展。
会议聚焦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及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如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精神,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立以及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要求试点示范单位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严格遵循相关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第二,加强行业内的交流探讨,大胆尝试,总结试点管理与运营经验,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立;第三,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为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婴幼儿照护事业及托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与会的保育专家从科学养育的核心要素、关键策略以及科学养育促进儿童的早期发展三个方面,强调了生命早期1000天是儿童发育的关键时期,必须遵循婴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发展规律,从婴幼儿的营养、回应性照顾、早期学习、安全保障入手,通过试点窗口提供符合婴幼儿心理和生理发展规律的科学照护服务,保护婴幼儿免受压力和逆境的负面影响,为婴幼儿提供认知发育和心理发育所需的良好外部环境。
与会的业内专家和资深人士,结合自身的行业经验,围绕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及试点示范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畅所欲言。大家认为:当前开展婴幼儿试点示范项目、建立优化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十分迫切,国家重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为托育服务行业提供了大好机遇,作为行业的实践者和从业者,应大胆尝试,主动参与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中来,尽其所能,共同推进托育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立提供实践经验,实现十九大报告中“幼有所育”的目标。
来源:北国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托育机构的场所、设施、人员数量及从业资质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提出建立从业黑名单,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注意到,两份文件中多项规定涉及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
在实现“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安全保障不可忽视。今托管作为儿童托育综合服务平台,采用多项先进的互联网安全技术,平台20000家托育机构已全面布局人工智能监控系统,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托育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大量资本有望涌入托育行业,助力托育市场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