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敏鸿
许多宗教理论能达到人类想象力的极限。各种宗教中,能让信徒产生最大恐惧,或者说最具有威慑效果的往往不是死亡,而是死后下地狱,或是投生为过得很惨的生命,尤其以永堕地狱最为恐怖。通过地狱这种终极威慑(恐吓?)和天堂的奖励(诱惑?),让信徒遵循教条而不越轨,以维持秩序,实现某种宗教上的目标。人类各种群体同样是通过奖惩两种相反的方式来维持秩序。
人和动物(尤其是人)具有精神意识,或者说具有灵魂,按照一些宗教的观点,灵魂(精神意识)不会因为死亡而消失,死后将根据生前的行为确定是进入天堂还是堕入地狱。堕入地狱后人的灵魂面临极其漫长甚至永恒的、生不如死的精神和肉体痛苦感,没有通过悔改而摆脱地狱的机会,而且不能通过自杀丧失意识而获得解脱,也无法逃离地狱。宗教中的地狱是人类能想象到的极致痛苦,对人的威慑也达到了极致。因此,只要是虔诚的信徒,都会尽量遵循教条,极力避免自己将来堕入地狱。
对无神论者和不太虔诚的宗教徒来说,死亡才是最可怕的,但相对于堕入地狱,死亡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是死亡之后跟无梦的不会醒来的永恒睡眠一样,也是一种解脱,所以才有那么多人选择自杀,结束自己感到生不如死的人生,或者预计在自己死亡能产生某种利益的情况下选择自杀。
当然,死也有不同方式,所谓“不得好死”就比“死得痛快”的威慑力度要大得多。因此在文明程度不高的古代,死刑按照肉体和精神痛苦程度分为多种方式,比较“痛快”的死法是砍头、绞刑,虽然很痛苦,但痛苦时间短,更痛苦的方式包括腰斩、车裂、凌迟等,甚至以灭三族、灭九族来增加死刑犯的精神痛苦。但地狱中的肉体和精神痛苦程度可以超过最痛苦的死刑,而且持续时间可以是永恒的。
最可怕的惩罚不是死亡,而是死后下地狱。同理,最可怕的武器不是致命性武器,而是能让人的意识长时间感受到生不如死的痛苦的武器。
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有可能实现将人的意识上传到电脑,并且意识可以在其中过上虚拟生活(也可能是通过其他基理的技术)。这种技术将实现两个极端:电子天堂和电子地狱。人的意识在其中享受或受苦,脱离现实世界。电脑可以接受外界信息,但没有伺服机构,其中的意识无法有任何行动或思想可以影响外部世界。只要机器仍在工作,电脑中的精神意识和感受就不会消失,实现长寿。只是其中意识的生活质量大不相同,取决于意识接受的程序或者说虚拟现实是电子天堂还是电子地狱。
这就类似长期存在的瓶中脑,但跟瓶中脑的不同之处在于:瓶中脑是有形生物体,寿命有限,最多一百多年,而机器则可以长寿且占用空间小,加上更换零部件,或者将意识和程序更换到新机器,并将机器置于隐秘坚固处,寿命可以非常长,并且通过程序使意识处于不同虚拟环境中。
在电子地狱,人的意识在其中不得不接受程序制造的各种生不如死的痛苦感,但又不会死亡,不能自杀,不会晕厥,不会适应,不能进化到感觉变迟钝或无感。当然,电子地狱的程序设计也可能灵活一些,比如地狱中表现好的,能减轻痛苦,或者获得死亡的解脱,甚至可以进天堂,不过,这样的威慑效果会降低。
人都害怕痛苦,尤其是长时间的极度痛苦,所以,电子地狱对人是终极威慑。但电子天堂不一定是终极诱惑或奖励。因为有的人更原意选择进入虚拟涅槃状态,有的人不愿接受虚拟的幸福快乐,更希望过有苦有乐的真实人生,有的人则希望希望死后是毫无知觉的永恒睡眠。
电子地狱或电子天堂的存在是可以验证的,因此也就具有极高的可信度,威慑或吸引效果也会比无法验证的宗教中的地狱和天堂要大得多。宗教中所讲的死后情况无法验证,死后下地狱或上天堂,投生到其他生命等并没有确切证据,可信度小,威慑度也小,除了对虔诚的教徒而言。而电子天堂和地狱是可以验证的,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活人无需真的死亡就可以体验到。活人可以通过短时间意识上传进入电子天堂或电子地狱中体验,也可以与机器中的意识交流,通过机器中的意识告知其生前细节和在机器中的状态,使活人深信不疑。
如果将电子地狱技术武器化(如摄魂枪),甚至做成防分离型,被这种武器附着的人想排除或分离附着于身体上的电子地狱武器就会进地狱,自杀也会进地狱,做违规的事也会进地狱,对人的威慑度更是达到极致。如果人死后灵魂是继续存在的,电子地狱武器还能将以前死去的人的灵魂摄入电子地狱,那就更不得了。
掌握了电子地狱武器技术的人或人工智能,将获得上帝的权力,决定谁能进天堂,谁能进地狱。能极其可靠地收买他人或恐吓威慑他人,获得完全控制他人的权力,使他人完全服从自己的意志,连通过自杀都无法逃避,陷入完全的绝望,除了服从别无出路,毫无自由可言,甚至在这种极度恐惧之下,自由意志也将消失。
面对这样一种令人不寒而栗、但却有可能实现的反乌托邦未来,人类应该对AI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进一步提高警惕,加强对其进行合理的伦理和法律控制。
许多宗教理论能达到人类想象力的极限。各种宗教中,能让信徒产生最大恐惧,或者说最具有威慑效果的往往不是死亡,而是死后下地狱,或是投生为过得很惨的生命,尤其以永堕地狱最为恐怖。通过地狱这种终极威慑(恐吓?)和天堂的奖励(诱惑?),让信徒遵循教条而不越轨,以维持秩序,实现某种宗教上的目标。人类各种群体同样是通过奖惩两种相反的方式来维持秩序。
人和动物(尤其是人)具有精神意识,或者说具有灵魂,按照一些宗教的观点,灵魂(精神意识)不会因为死亡而消失,死后将根据生前的行为确定是进入天堂还是堕入地狱。堕入地狱后人的灵魂面临极其漫长甚至永恒的、生不如死的精神和肉体痛苦感,没有通过悔改而摆脱地狱的机会,而且不能通过自杀丧失意识而获得解脱,也无法逃离地狱。宗教中的地狱是人类能想象到的极致痛苦,对人的威慑也达到了极致。因此,只要是虔诚的信徒,都会尽量遵循教条,极力避免自己将来堕入地狱。
对无神论者和不太虔诚的宗教徒来说,死亡才是最可怕的,但相对于堕入地狱,死亡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是死亡之后跟无梦的不会醒来的永恒睡眠一样,也是一种解脱,所以才有那么多人选择自杀,结束自己感到生不如死的人生,或者预计在自己死亡能产生某种利益的情况下选择自杀。
当然,死也有不同方式,所谓“不得好死”就比“死得痛快”的威慑力度要大得多。因此在文明程度不高的古代,死刑按照肉体和精神痛苦程度分为多种方式,比较“痛快”的死法是砍头、绞刑,虽然很痛苦,但痛苦时间短,更痛苦的方式包括腰斩、车裂、凌迟等,甚至以灭三族、灭九族来增加死刑犯的精神痛苦。但地狱中的肉体和精神痛苦程度可以超过最痛苦的死刑,而且持续时间可以是永恒的。
最可怕的惩罚不是死亡,而是死后下地狱。同理,最可怕的武器不是致命性武器,而是能让人的意识长时间感受到生不如死的痛苦的武器。
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有可能实现将人的意识上传到电脑,并且意识可以在其中过上虚拟生活(也可能是通过其他基理的技术)。这种技术将实现两个极端:电子天堂和电子地狱。人的意识在其中享受或受苦,脱离现实世界。电脑可以接受外界信息,但没有伺服机构,其中的意识无法有任何行动或思想可以影响外部世界。只要机器仍在工作,电脑中的精神意识和感受就不会消失,实现长寿。只是其中意识的生活质量大不相同,取决于意识接受的程序或者说虚拟现实是电子天堂还是电子地狱。
这就类似长期存在的瓶中脑,但跟瓶中脑的不同之处在于:瓶中脑是有形生物体,寿命有限,最多一百多年,而机器则可以长寿且占用空间小,加上更换零部件,或者将意识和程序更换到新机器,并将机器置于隐秘坚固处,寿命可以非常长,并且通过程序使意识处于不同虚拟环境中。
在电子地狱,人的意识在其中不得不接受程序制造的各种生不如死的痛苦感,但又不会死亡,不能自杀,不会晕厥,不会适应,不能进化到感觉变迟钝或无感。当然,电子地狱的程序设计也可能灵活一些,比如地狱中表现好的,能减轻痛苦,或者获得死亡的解脱,甚至可以进天堂,不过,这样的威慑效果会降低。
人都害怕痛苦,尤其是长时间的极度痛苦,所以,电子地狱对人是终极威慑。但电子天堂不一定是终极诱惑或奖励。因为有的人更原意选择进入虚拟涅槃状态,有的人不愿接受虚拟的幸福快乐,更希望过有苦有乐的真实人生,有的人则希望希望死后是毫无知觉的永恒睡眠。
电子地狱或电子天堂的存在是可以验证的,因此也就具有极高的可信度,威慑或吸引效果也会比无法验证的宗教中的地狱和天堂要大得多。宗教中所讲的死后情况无法验证,死后下地狱或上天堂,投生到其他生命等并没有确切证据,可信度小,威慑度也小,除了对虔诚的教徒而言。而电子天堂和地狱是可以验证的,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活人无需真的死亡就可以体验到。活人可以通过短时间意识上传进入电子天堂或电子地狱中体验,也可以与机器中的意识交流,通过机器中的意识告知其生前细节和在机器中的状态,使活人深信不疑。
如果将电子地狱技术武器化(如摄魂枪),甚至做成防分离型,被这种武器附着的人想排除或分离附着于身体上的电子地狱武器就会进地狱,自杀也会进地狱,做违规的事也会进地狱,对人的威慑度更是达到极致。如果人死后灵魂是继续存在的,电子地狱武器还能将以前死去的人的灵魂摄入电子地狱,那就更不得了。
掌握了电子地狱武器技术的人或人工智能,将获得上帝的权力,决定谁能进天堂,谁能进地狱。能极其可靠地收买他人或恐吓威慑他人,获得完全控制他人的权力,使他人完全服从自己的意志,连通过自杀都无法逃避,陷入完全的绝望,除了服从别无出路,毫无自由可言,甚至在这种极度恐惧之下,自由意志也将消失。
面对这样一种令人不寒而栗、但却有可能实现的反乌托邦未来,人类应该对AI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进一步提高警惕,加强对其进行合理的伦理和法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