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博主几个建议:
1、如果事情属实,建议立即找一个律师来介入,不要自己走冤枉路。
2、因为事情发生过去了有20多年了,刑事最高追诉时效是20年,此案件发生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20多年了。赶紧找律师去咨询,怎么办?
3、当时发生的时候,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那现在取证很难,除非你能找到第一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的强有力的证词,也就是你文章中描述的(蔡代坤的内弟邱天书)。目前能突破的就是还原第一案发现场 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4、悲剧已经发生,也过去了这么多年,博主现在应该也成家立业了,我们能理解这件事情给你童年记忆带来的至暗创伤。但还是希望咱理性,用法律武器伸张正义,不要让别人的错误再毁了自己的下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