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热点:【财税部门权威公告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被归入“偶然所得”征收个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其中,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指出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行业新闻:【央行、工信部等四部门建成运行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2019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与相关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王新哲、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共同启动系统并讲话。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有利于银行核实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性,提高开户审核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为安全和便捷的账户服务。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家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其他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按照“自愿接入”原则陆续申请接入系统。
邦帮堂财经快报点评:建设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务院2018年第35次常务会议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取消企业账户许可、优化企业账户服务、全面加强企业账户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性配套措施,是四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被归入“偶然所得”征收个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其中,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指出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行业新闻:【央行、工信部等四部门建成运行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2019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与相关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王新哲、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共同启动系统并讲话。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有利于银行核实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性,提高开户审核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为安全和便捷的账户服务。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家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其他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按照“自愿接入”原则陆续申请接入系统。
邦帮堂财经快报点评:建设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务院2018年第35次常务会议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取消企业账户许可、优化企业账户服务、全面加强企业账户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性配套措施,是四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