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软件或网络电话虚拟公检法机关电话号码,冒充公检法系统人员,降低受骗群众的警惕性,以其涉嫌犯罪、对其名下资金进行冻结、验证、保护为由行骗,使用诱骗、恐吓、威胁等多种手段,向受害人提供指定安全账户要求其转账汇款、办理新银行卡登陆指定网站操作、按照对方要求提示在银行ATM机上英文界面进行操作等方式实施诈骗。
二是冒充熟人亲人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随即拨打固定电话或盗用QQ等方式,通过交谈凭经验分析受话人的大概年龄、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见机冒充其子女、朋友、同事、领导等身份,谎称中奖缴纳税费、肇事需办理取保、遇车祸需急救、生病急需住院等理由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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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冒充熟人亲人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随即拨打固定电话或盗用QQ等方式,通过交谈凭经验分析受话人的大概年龄、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见机冒充其子女、朋友、同事、领导等身份,谎称中奖缴纳税费、肇事需办理取保、遇车祸需急救、生病急需住院等理由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
